关于开展“学雷锋·讲文明·作奉献”校园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学雷锋活动在校园常态化开展,根据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学雷锋·讲文明·作奉献”校园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合文明办〔2012〕18号)精神,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团县委决定联合开展“学雷锋·讲文明·作奉献”校园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学雷锋·讲文明·作奉献
二、参加人员
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演讲要求
参赛选手围绕演讲主题,结合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畅谈对雷锋精神的理解,对学雷锋活动的感悟,要求立场鲜明、观点正确、健康向上、逻辑严谨,以事实说话,忌空话套话、空洞说教。
参赛选手演讲语言为普通话,语言流畅,演讲要富有激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自拟题目,脱稿演讲,每人限时6分钟。
四、活动安排
5月25日前,各学校普遍开展演讲比赛活动。
6月10日,县级选拔赛。
6月19日,市级选拔赛。
7月10日至7月11日,省级预赛。
7月12日,省级决赛。
五、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设中学组、小学组。
各学校经过选拔后,县教体局负责从中学和小学各推荐8名优胜选手参加县级选拔赛,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比赛名次。
组委会根据县级选拔赛结果,在中学组、小学组各推荐2名优胜选手代表我县参加市级选拔赛。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别设中学组和小学组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获奖个人均颁发证书和奖品。
七、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将此次演讲活动作为践行雷锋精神、建设美好肥东的重要载体,引导全县中小学生投身学雷锋活动,展示当代学子奋发向上的良好风貌。
2、参加县级选拔赛人员名单于5月31日前上报县文明办(联系人:薛华纯;联系电话:7708246;邮箱:fdwmbzdk@163.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共青团肥东县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