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网站公告

关于组织文明单位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4025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依据中央文明委《关于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作用,促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文明委20116号)精神,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并纳入到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核内容,为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通知》(厅2011177号)、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实施意见》(合文明委201223号),明确要求到2013年,每一个乡镇要建设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我县去年安排建设7所,今年安排建设12所,实现全县乡镇中心学校全覆盖。为使这项工作全面展开,快速推进,发挥效用,县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的要求。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含市级)应自愿结对帮扶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力争每所乡村学校少年宫有45家文明单位共同帮扶,第一批采取“1+1”结对帮扶形式。同时,鼓励其他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活动。

二、结对帮扶形式。一是经费扶持。在本单位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向所帮扶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提供部分经费支持。二是物资支持。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向所帮扶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提供部分文化、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实验器材,以及电视机、电脑、桌椅、图书等物品。三是人才和技术支援。充分发挥本单位人才和技术优势,选拔本单位具有音乐、美术、体育、科技等方面特长的志愿者,到所帮扶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担任义务辅导员。

三、结对帮扶对象确定。县文明办根据各文明单位情况和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实际,统筹安排帮扶对子。今年未列入帮扶结对的文明单位将在未来几年内陆续安排。

四、相关措施。从今年开始,将把乡村学校少年宫结对帮扶活动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加大评分权重。对积极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并在结对帮扶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单位,由县文明办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县文明办将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予以通报。

附:肥东县文明单位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少年宫一览表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1110日       

 

 

肥东县文明单位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少年宫一览表

 

序号

文明单位

联系人

联系号码

结对少年宫

联系人

联系号码

1

肥东新华书店

李  俊

13855161987

店埠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丁立如

13965055835

2

肥东县地税局

袁  军

13905607899

撮镇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刘道存

13856087411

3

肥东县国税局

方嘉俊

13909690701

牌坊乡高塘学校少年宫

徐光启

13855108197

4

肥东县房产局

龚英林

13856030688

石塘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龚劲松

13349118858

5

工行肥东支行

李  勇

13365699002

长临河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牛中田

13855121706

6

肥东电信分公司

赵建军

15305659937

八斗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郭礼升

13855161897

7

肥东县公路分局

张俊明

13705605078

包公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黄德春

13956062869

8

肥东县邮政局

王  涛

13955116452

古城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邹华立

13856930229

9

肥东移动分公司

李  靓

13966655518

桥头集镇乡村学校少年宫

徐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