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会召开
为深入推进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县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8月17日上午,肥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会召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店埠镇十二个城区社区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做业务解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丛成德指出,今年6月20日,省文明委正式授予肥东县 “安徽文明示范县”称号,意味着肥东的文明创建工作成功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距离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年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力争五年内成功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又近了一步。针对下一步将面临的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这一目标任务,会议强调,《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是对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下一步创建的重点就是要围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做好对标达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共7 个方面,58项测评内容,120条测评标准,同时还把有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损害城市和地区声誉等作为“一票否决”条件。全国文明城市评检工作千头万绪,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创建任务,关键是要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建立一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当下,县委、县政府已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作为全县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进行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信心,再接再厉,撸起袖子加油干,苦干实干加巧干,坚决克服厌倦情绪和应付心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疲沓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确保测评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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