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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肥东县志愿服务支队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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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肥东县志愿服务支队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经县文明委领导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2月20日         
  

肥东县志愿服务支队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有效发挥好肥东县志愿服务支队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志愿服务的良好协作氛围,现将肥东县志愿服务支队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安排如下:
  一、各成员单位共同任务
  (1)每年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市县文明委志愿服务工作部署,制定出本地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做到全年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底有总结。
  (2)每年以志愿服务(大)队名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不得少于2次,并为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办理必要的人身保险。
  (3)各志愿服务(大)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需围绕《全国志愿服务测评体系》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中明确的13项内容进行,即做好关爱他人中的敬老、爱幼、助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做好关爱社会中的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公共场所文明引导、文明交通、文化体育、网络文明传播和社区志愿服务,做好关爱自然中的普及环保知识、保护山川河流和植树造林志愿服务。
  (4)做好本地本部门志愿服务宣传工作,让人人知晓志愿服务理念,了解志愿服务常识。
  (5)明确志愿服务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志愿服务工作,有相关活动经费保障。
  (6)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志愿服务培训工作。
  (7)保存好志愿服务工作资料(含照片、媒体报道等),并根据县文明委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全年志愿服务工作资料。
  二、各成员单位具体任务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负责为全县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党员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报道,在县属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宣传志愿服务知识,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县委政法委:负责全县综治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文明办: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协调、督查、考核。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直机关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指导、协调。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关爱农民工志愿者、园林植绿护绿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教体局:负责全县学生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把志愿服务要求纳入学生守则并大力宣传;负责全县体育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科技局:负责全县科技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社区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指导全县敬老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乡镇把志愿服务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大力宣传。
  县司法局:负责全县普法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财政局:负责把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提供保障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经费。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交和出租行业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文广新局:负责全县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医疗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城管局:负责全县城管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保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房产局:负责全县物业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
  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景点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总工会:负责全县职工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指导各行业把志愿服务要求纳入职业规范并大力宣传。
  团县委:负责全县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县妇联:负责全县巾帼志愿者的招募及活动开展。
  各乡镇(园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志愿者(含植绿护绿志愿者)的招募、活动开展和相关培训,指导社区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并督查活动开展,在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乡镇、村(社区)、楼院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各级文明单位:负责各自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及活动开展,在本单位员工中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参与全县网络文明传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