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开始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8月21日,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及企业监管人员会议,布置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合肥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县市场监管局从即日起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目的是通过清理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企业按时完成企业年报的意识,剔除一些有名无实,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夯实基础。
本次清理核查的对象包括:在我县登记注册且为存续状态长期未经营的、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申报2016年度企业年报的、2016年1月1日后无变更、备案信息记录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会议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合肥市工商局从企业数据库中提取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要进行逐户实地核查。对核查证实不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且通过电话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由辖区市场监管所确定拟吊销企业名单,并提请属地税务部门核实企业纳税情况。对经核实无纳税申报记录的企业,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登记机关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对经现场核实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证实仍在正常开展经营的企业,不作吊销营业执照处理,但必须督促其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378户,本次列入清理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共有101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