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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社区开展应急救护志愿者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8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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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提升社区应对突发意外伤害事件的能力,维护社区安全稳定,特决定在全县开展社区应急救护志愿者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建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提升志愿者为社区服务的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全县应急救护整体水平。
  二、时间安排:2013年6月初启动,月底前完成培训总量的10%,7月底前完成培训总量的45%,8月底前完成培训总量的80%,9月底前完成年度培训计划。
  三、主办单位:县文明办、县红十字会。
  四、培训内容: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教学大纲》,培训内容为易于掌握的初级应急救护知识技能。主要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创伤急救基本技术,中毒、触电、溺水、烧烫伤等意外事故和防灾避险、家庭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五、培训方式:整体培训工作由县文明办牵头,县红十字会配合。培训工作以乡镇为单位,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确定时间、场所后,通知每个社区安排不少于10名志愿者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场所需提供多媒体和音响等教学设备。每次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完毕后,合格人员将由县红十字会统一发放应急救护培训合格证。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社区应急救护志愿者培训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应急救护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各乡镇、开发园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认真组织。请各乡镇、开发园区于6月15日前,将《ⅩⅩ乡镇(开发园区)社区应急救护培训计划表》和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名单填好报至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至市文明办。各地在安排培训前,要细化方案,统筹安排好培训场所和培训人员;每次培训时要有培训照片和参训人员记录,并做好资料收集。
  3、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宣传,让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广为群众知晓,使更多人了解应急救护内容,具备应急救护能力。相关培训信息请及时报县文明办,联系电话:67735207,邮箱:fdwmbzdk@163.com,肥东文明网邮箱:fdxwmw@126.com。
  附:1、ⅩⅩ乡镇(开发园区)社区应急救护培训计划表
  2、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名单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肥东县红十字会
2013年5月31日            

        

附件1

ⅩⅩ乡镇(开发园区)社区应急救护培训计划表

 

乡镇(开发园区)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社区数

参加培训

志愿者人数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注:1.每次培训时间为: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30。2.培训时间根据县级培训安排,可能会作微幅调整。

 

附件2

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名单

 

社区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服务队职务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