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肥东市民公约》的通知
东文明办〔2013〕34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肥东市民公约》印发给你们,请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肥东市民公约
“十要”
一要热爱肥东,建设家乡;二要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三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四要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六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七要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八要讲究卫生,防病除害;
九要植树种花,美化环境;十要尊重知识,娱乐健康。
“八不”
1、不随地吐痰,杂物入袋;2、不乱涂乱画,乱设广告;
3、不乱摆摊点,影响交通;4、不乱停车辆,挤占道路;
5、不乱搭乱建,影响市容;6、不乱倒垃圾,分类进桶;
7、不闯信号灯,遵章通行;8、不损坏绿化,爱护绿地。
“三做”
在家庭做个好子女,在单位做个好员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三管好”
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
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
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
“三关爱”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