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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肥东市民公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9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1875

    东文明办〔2013〕34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肥东市民公约》印发给你们,请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肥东市民公约
  

“十要”
  一要热爱肥东,建设家乡;二要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三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四要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六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七要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八要讲究卫生,防病除害;
  九要植树种花,美化环境;十要尊重知识,娱乐健康。
  “八不”
  1、不随地吐痰,杂物入袋;2、不乱涂乱画,乱设广告;
  3、不乱摆摊点,影响交通;4、不乱停车辆,挤占道路;
  5、不乱搭乱建,影响市容;6、不乱倒垃圾,分类进桶;
  7、不闯信号灯,遵章通行;8、不损坏绿化,爱护绿地。
  “三做”
  在家庭做个好子女,在单位做个好员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三管好”
  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
  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
  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
  “三关爱”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