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河南省文明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以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提升创建工作站位。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凝结共同价值追求的一条途径,作为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件实事,作为落实党的总体战略布局、促进实现全面发展的一个载体,作为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的一大抓手,作为塑造彰显城市人文精神、提升整体竞争实力的一项举措,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硬实力和软实力一起提升,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二、明确四项工作重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水平、社会文明程度,使城市成为创业之都、宜居之城、幸福之家,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关注市民需求,顺应群众期待,把为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和公平的精神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二是坚持以城市为重点的创建要求,把好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个环节,做好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篇文章,做到硬件与软件、新区与老区、地上与地下、宜业与宜居四个统一,推动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培育城市文明。三是坚持以共建为基础的创建原则,以城市带农村、以机关带基层、以干部带群众。以文明社区创建为重点,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基础,以文明窗口创建为责任,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要求,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城市文明。四是坚持以市民为主体的创建理念,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着力抓好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守法、文明风尚“三项提升”行动,在全社会倡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价值取向,使群众成为创建主角。
三、坚持统筹协同推进。把文明城市创建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环境治理、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统一起来,不断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紧扣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建设务实肯干的创建队伍,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摘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2017年第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