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小轿车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肥东县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轿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没有受过刑事处分党纪政纪处分,本人及近亲属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并且无任何不良驾驶记录。
2、高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25—35周岁,身体健康。
3、在肥东县城区有固定住所。
4、持驾驶执照3年以上,并且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未发生过任何交通责任事故。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4年7月15日至17日到肥东县文明办办公室(肥东县文广大厦18楼)报名,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67711879。
三、录用办法
经路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四、有关待遇
月薪面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肥东县文明办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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