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肥东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东文明办〔2014〕23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由县文明委主办的肥东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目前已进入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根据东文明委〔2014〕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县第三届道德模范群众投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
2014年8月11日00:00--8月30日24:00,为期20天。
二、投票方式
1、每人只能选择纸质(8月11日的《合肥晚报·肥东晨刊》及县文明办加印选票)和网络(中国·肥东门户网站、肥东文明网、肥东宣传网)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投票,无论何种方式每人限投一张选票,在每类候选人中选足2人,五类候选人合计选满10人,多选或少选均视为无效票。
2、参加纸质、网络投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军人证件号码)和单位(住址),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码,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票范围
主办单位公布的肥东县第三届道德模范5类候选人,共20人。
四、投票规则
候选人代码由英文大写字母A、B、C、D、E和阿拉伯数字1、2、3、4组成,其中,字母A、B、C、D、E分别代表五类道德模范的类别,数字1、2、3、4代表候选人序号,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1、纸质投票:①请将报纸选票沿虚线剪下,自制或复印选票无效。②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代码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③每人限投一张,并在选票下方填写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军人证件号码)和单位(住址)。④填写好的选票,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时按规定除去废票,每50张选票订成一本,每本封面都要编册、汇总、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计票结果和选票统一送到县文明办;《合肥晚报·肥东晨刊》读者填写的选票请装入信封内,贴足邮票寄至县文明办,也可就近交给机关单位。⑤投票截止日期为8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投送时间为准)。
2、网络投票:①点击中国·肥东门户网站、肥东文明网、肥东宣传网“肥东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网络投票规则进行投票。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③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④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评选肥东县第三届道德模范为契机,广泛发动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高潮,引导群众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全体职工踊跃参与,高标准组织好群众投票评选工作。
2、县新闻媒体和各网站要加强对肥东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的宣传报道,刊发投票启事,报道投票进展和社会反映。
3、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4、各地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群众投票和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文明办。联系电话:67735207,邮箱:fdwmbzdk@163.com,肥东文明网:fdxwmw@126.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