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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4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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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委〔2015〕15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今年是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据中央文明办《 关于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明办〔2015〕7号)部署要求,中央文明办将其纳入2015-2017年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创建的每年测评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以“道德模范在身边为主题”,在全县城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为学习宣传的过程,通过不断加大对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和安徽省、合肥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肥东县道德模范事迹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道德模范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的高尚品格,动员和吸引更多的人们向道德模范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主题实践活动

1.举办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示展览:各地应精心设计道德模范事迹生平展览,要运用活动展板或宣传车,在广场、公园、社区开展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事迹流动展览;利用道德讲堂长期进行陈列展览。各乡镇、开发园区均要提供一个广场、公园、社区、道德讲堂展览展示照片,每个点位要上报4张照片,需注明场所位置、展示时长、展览主题。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开发园区)

要依托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少年宫等阵地设施长期进行陈列展览。上述场所均要开展展览活动,每个场所上报4张照片,需注明场所位置、展示时长(长期)、展览主题。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

2.道德模范公益广告宣传展示:要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运用多种形式刊播展示道德模范公益广告,并提供现场照片。要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合,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橱窗展板、建筑围挡等载体媒介,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县交通运输局提供2条公交线路、站点的展示照片各4张。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提供一个商业街区、社区、广场、建筑围挡、公园的道德模范公益广告展示,每个场所要上报4张现场图片。每张图片需注明场所位置、展示时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3.举办道德模范“故事会”活动:要深入采访挖掘每个道德模范身上的感人故事,精心创编故事节目,组织故事员到群众中讲述。要以道德模范原型为素材,创作演出小戏、小曲、文艺小品广场节目等。各乡镇、开发园区均要提供1场展示道德模范精神的故事会或者文艺演出的现场照片,每场活动要提供3张照片。照片需注明主办单位、活动时间、模范原型人物姓名。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4.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宣讲:要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组织各类道德模范开展“五进”宣讲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讲述人生经历和道德体验,讲述心得体会。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组织在社区、村镇、企业、机关、学校(不少于3类场所)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宣讲“五进”活动,每场活动提供3张照片,需注明主办单位、主讲人(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姓名、宣讲主题、宣讲时间、宣讲地点。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开发园区)。

5.推进道德模范传帮带活动: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道德模范立足工作生活领域当好带头人,通过建立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带动更多人敬业奉献、扶贫帮困,培育行善举、做奉献的道德风尚。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组织乡(镇)级以上道德模范带头建立“爱心团队”、“活动小组”,参加环境保护、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器官捐献、义诊义演等活动(不少于3类)。提供每类活动的现场照片4张,照片注明主办单位、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及参加的道德模范姓名。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乡镇、开发园区、各级文明单位)

6.开展特色学习宣传活动:各地根据地域文化、民情风俗、行业特点,自主设计开展有特色的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提供新闻报道和现场照片。每类现场图片2张,需注明主办单位、活动时间、活动形式、活动主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各级文明单位)

二、新闻媒体组织主题宣传

1.媒体开设专栏宣传。县属新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开设“德耀江淮 善行肥东”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和各地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合肥晚报·肥东晨刊》每月不少于2期;县电视台每月不少于3期(各媒体每月应向县文明办提供宣传报道截图或电子样报,并注明报道主题、刊登时间或首播时间、版面位置)。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积极配合县属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提供各类学习宣传的主题实践活动线索。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新闻中心、各乡镇、开发园区)

2.网站开设专题宣传。肥东门户网、肥东宣传网、肥东文明网等网站要在首页开设“德耀江淮 善行肥东”主题专栏,并提供网页截图各1张,需注明网站的网址链接;要同时在网站上开办道德模范与好人网上展览馆(参照合肥文明网),提供5张网页截图(1张反映在网站首页位置,1张反映道德模范与好人网上展览馆主界面,3张反映网上展览馆具体内容)。要运用各类网站和手机等新媒体,通过微信、微博、微视、微电影和客户端等方式,不断拓展道德模范网上学习宣传平台。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信息办、县网宣办)

3.公益广告宣传。要从道德模范真人真事中选取素材,精心策划选题和内容创意,设计制作形式新颖、打动人心的公益广告,在县属媒体大力度刊播展示道德模范事迹精神公益广告。《合肥晚报·肥东晨刊》要创作提供5张道德模范广告样图,需注明广告主题和人物原型,并提供5张刊登道德模范的公益广告报样图片;肥东电视台提供宣传道德模范电视截图10张;县政府网站和肥东宣传网、肥东文明网各提供道德模范网页截图5张。每张图片均需注明刊播媒体和刊播时间。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明办、县新闻中心、县信息办、县网宣办)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工作,本项工作作为中央文明办2015-2017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已纳入新一轮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测评体系中。县属媒体要固化“德耀江淮 善行肥东”专题宣传栏目,常态化宣传各地各部门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创新学习宣传形式,创作优秀作品,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形象地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事迹精神送到群众身边;要开展关爱道德模范行动,由党政领导带头,以专项资金、道德资金、志愿服务等方式,帮助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解决实际问题;要突出学模范、做模范的主题,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诚信做产品、传承好风好家训等实践活动,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看齐,做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中央文明办今年对此项活动的检查测评时段是6-9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解和任务要求,抓紧部署落实,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着手跟进,各地开展主题宣传、展览展示、公益广告、五进宣讲、特色宣传等主题活动,应及时邀请市属媒体和新闻网站做好宣传报道,肥东文明网要做好“道德模范在身边网上大看台”专栏宣传。各地各部门相关任务应于9月15日之前完成,每月落实情况应按要求及时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要加强检查督促指导,确保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请与县文明办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67735207,邮箱:fdwmbzdk@163.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8月10日          


肥东县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要求

具  体  内  容

责任分工

“德耀中华”

专题宣传

①党报:提供6—9月开展“德耀江淮 善行肥东”专题宣传的样报图片,每个月不少于3张,每张图片需注明报道主题、刊登时间,版面位置;

电视台:提供6—9月开展“德耀江淮 善行肥东”专题宣传的电视截图,每个月不少于3张,每张截图需注明报道主题,首播时间;
  ③网络:提供反映政府网站、主要新闻网站首页开设“德耀江淮 善行肥东”专题栏目的网页截图各1张,并注明网站的网址链接。

①县新闻中心

县文广新局

县网宣办、县信息办、县文明办

道德模范事

迹专题展览

①提供运用活动展板或宣传车在广场、公园、社区进行流动展览的现场照片。
  ②提供依托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少年宫等阵地设施进行长期陈列展览的现场照片。

③提供反映政府网站或主要宣传网站开办道德模范网上展馆的5张网页截图(1张反映在网站首页的位置,1张反映道德模范网上展馆的主界面,3张反映网上展馆的具体内容)。

①县住建局、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负责提供广场、公园、社区流动和固定道德讲堂展览照片,每个点位提供不少于4张照片,每张照片需注明场所位置、展示时长、展览主题。

②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负责县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少年宫展览展示,每个点位提供不少于4张照片,每张照片需注明场所位置、预期展示时长、展览主题;
  ③县信息办、县网宣办、县文明办负责有关网站(肥东门户网、肥东宣传网、肥东文明网)。

道德模范

公益广告

①提供本县设计制作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或事迹精神公益广告样图不少于5张,每张样图需注明广告主题及模范原型人物;

②提供县属媒体刊播道德模范公益广告的图片。其中,肥东晨刊的样报图片5张,电视台的电视截图10张,政府网站和主要宣传网站的网页截图各5张,每张图片均需注明刊播媒体和刊播时间;

③提供在社会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运用多种方式刊播展示道德模范公益广告的现场照片。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线路站点、商业街区、社区、广场、建筑围挡、公园。

县新闻中心提供原创创作通稿

②合肥晚报·肥东晨刊、肥东广播电视台、肥东门户网、肥东宣传网、肥东文明网

③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2条公交线路(站点),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每地提供1个社区,县城管局负责提供1个商业街区,县住建局提供1个公园、1个广场照片,县建管局提供4个建筑围挡照片,每个点位提供不少于4张照片,每张照片需注明场所位置、展示时间。

道德模范

“故事会”活动

提供不少于10场以展示道德模范精神为主题的故事会或文艺演出的现场照片。

各乡镇、开发园区,每地组织1场活动,并报送图片4张,每张照片需注明主办单位,活动时间、模范原型人物姓名。

道德模范

基层宣讲

提供到社区、村镇、企业、机关、学校(不少于3类场所)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宣讲活动的现场照片,不少于20场。

各乡镇、开发园区,每地组织1场活动,并报送图片3张,每张照片需注明主办单位、主讲人(道德模范)姓名、宣讲主题、宣讲地点,宣讲时间。

道德模范

“传帮带”活动

提供组织乡(镇)级以上道德模范带头建立“爱心团队”、“活动小组”或倡导示范参加环境保护、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器官捐献、义诊义演等公益活动(不少于3类)的现场照片,每类活动提供不少于3张照片,每张照片需注明主办单位、活动时间、活动主题及参加模范的姓名。

各乡镇、开发园区,每地报送至少1位道德模范的爱心团队或小组活动图片3张。

特色学习

宣传活动

提供本县在上述活动形式之外,从地域文化、民情风俗、行业特点出发,自主设计开展的特色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的新闻报道截图或现场照片题。

各乡镇、开发园区每地报送1场活动图片,,需注明主办单位及活动时间、形式、主题。

注:①图片反映工作内容的时限,除已明确规定的,其余均为2015年1月到9月。
    ②各网站即日起可制作专题,先搭建框架,展播现有图片,可陆续添加,在8月25前完成专题框架制作,并报送;

9月15日前完成所有内容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