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了巩固县城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我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公共秩序建设,创造文明有序的县城环境,确保2012年我县在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好位次,县文明委决定从2012年3月11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我排队 我礼让 我文明 我快乐
二、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我排队、我礼让、我文明、我快乐”活动中来,在全县兴起倡导文明排队,营造良好秩序的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市民自觉排队意识和道德素质,养成文明礼让习惯,建立优良秩序。
三、活动范围
县城公交站点,各窗口服务行业
四、 活动安排
1、确定“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为了便于群众理解和记忆,每月11日为“文明排队日”,意为两人以上就要像“11”一样,引导乘客在公交站点、汽车站、火车站、窗口行业等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依序前行;每月22日为“文明让座日”,意为取“让让”的谐音“RR”,并且“22”的字形又与座位的形状相似,引导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主动让座。
2、开展“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宣传活动。开展文明礼仪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出行、自觉排队、主动让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宣传栏、简报、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文明出行、人际互助和“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等宣传活动,在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公交站点、汽车站、火车站散发有关宣传单,公交车内电视和汽车站、火车站电子大屏幕要滚动播放有关宣传内容,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窗口单位要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开展“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3月11日第1个“文明排队日”,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团县委、县文行办、县交通局、县教体局联合在县政府广场举行肥东县“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县文明办要组织部分文明单位在汽车站、公交站点开展“排队推进日”活动;县交警大队要在城区几个“文明交通宣传点”开展“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团县委要组织志愿者协助交警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县文行办要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我文明,我礼让,我奉献,共创文明县城”排队日宣传活动;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开展“文明排队、文明让座”签名承诺等活动;县交通局要在公交系统开展“文明礼让、自觉排队”活动,并在公交站点设置排队乘车公益广告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以后每月11日、22日,由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窗口单位组织志愿者到乘车密集的公交站点、汽车站、火车站、商场、医院、收费大厅等公共场所,引导市民在人流拥挤的地点自觉排队,逐步杜绝公共场所乱拥乱挤、县城交通乱行乱停等不文明行为,为县城文明创建创造文明有序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是“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内容,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各窗口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抓好落实。
2、加强示范带动。各级文明单位要精心设计各具特色的活动载体,既要把每月的活动日搞得有新意、有影响,更要把平时的习惯养成抓得有力度、有成效,形成人人参与、全县关注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党团员要真正起到表率作用,积极带头做到文明排队、主动让座。
3、加强宣传报道。报社、电视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专题栏目,刊播相关公益广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和表扬先进典型,批评和监督不文明现象,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4、加强督促检查。县文明办要加强对活动的督查指导,并将“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动态记分管理。县直各单位、各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送县文明办指导科。联系电话:7708246,邮箱:fdwmbzdk@163.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