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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7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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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市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有了显著提高,涌现出一大批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在全县树立道德新标杆,树立文明新风尚,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崇尚先进、学习模范、争做好人,为我县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和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的新肥东提供精神支撑和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大力褒奖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广泛推崇基层涌现的凡人善举,充分发挥身边好人的榜样作用,积极传承道德模范的优良品质,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为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促进肥东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

肥东县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凡符合肥东县道德模范参评标准的肥东县公民(包括在肥东工作、学习、生活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肥东县道德模范人选。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肥东县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肥东县道德模范评选。入选中国好人榜和省月评十佳事迹的先进典型优先作为本届道德模范推荐对象。

三、评选类别和奖项设置

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奖项,每个类别奖项各表彰2人,共10人。同时,设肥东县道德模范提名奖,每个类别奖项各表彰2人,共10人。

为激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扎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激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本次活动设立若干组织奖、推荐奖和投票奖。

四、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县文明委主办,同时成立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组委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张生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许高彬(常务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好,县政府副县长丁玉金,县政协党组副书记王盛水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县组委会下设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评委会),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杨春岭兼任,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肥东报社、县文广新局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界代表、县首届道德模范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五、评选程序

1全面启动3月下旬,县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同时在《肥东》报、县电视台、“中国·肥东”门户网站和肥东宣传网、肥东论坛上发布消息,公布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办法,以及接受推荐的电子邮箱、收信地址和推荐起止日期,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2基层推荐。各乡镇党委、开发区工委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共同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县直各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各级各部门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广大群众可以直接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各乡镇、开发区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2名,并排好顺序,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10名;县直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五类奖项中选择推荐相关奖项的候选人,但每个奖项不超过1名。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经所在党组织审定,所有推荐人选要填报“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表”,并在表中注明申报类型,按要求加盖公章。每人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张二寸免冠彩照,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于531日前上报县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是:fdwmbzdk@163.com

3公示投票630日前,县评委会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选票,在《肥东》报和“中国·肥东”门户网站及肥东宣传网、肥东论坛上刊登,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众投票。公众可选择填写纸质选票、网上点击投票两种方式进行投票。县文明办负责印制候选人事迹、选票及投票须知并下发各乡镇、各单位。各乡镇、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好投票工作。

4评选审定731日前,县组委会委托有关单位将平面媒体选票、网上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按照6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县评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20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4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将群众和评委投票折算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提出10名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上报县组委会、县文明委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布。同时,县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覆盖面、选票的有效率以及开展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的情况,提出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奖、推荐奖、投票奖建议名单,报县组委会审定。

5表彰奖励。肥东县道德模范是县委、县政府授予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县委、县政府将于下半年召开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对当选的各类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大力表彰,县委、县政府作出表彰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的决定,向肥东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奖、推荐奖、投票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机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医院、连队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夯实工作基础,重在教育引导。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的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和发现各个方面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提高。

4健全长效机制,重在关爱模范。要重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制度建设,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能够长期坚持,有章可循,切实有效。要逐步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逐步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的表彰激励和帮扶机制,鼓励先进,关心帮助道德模范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要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