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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宜居小区 落实后期管理

发布时间:2018-08-10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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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肥东县人民政府落实县城区域39个老旧小区综合治理项目,并将其列入肥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工程”之一。可见,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宜居示范小区建设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提高城市品质有重要意义。目前,县房产局正在积极探索不同时期居住小区改善提升为宜居小区的经验和标准,以此带动和激活城市社区、片区以及城市整体环境改善,为建设宜居城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不要“锦上添花”,只要“雪中送炭”。要防止认识误区——觉得小区整治带来的是部分群众居住条件改善、房产价值提升,违反公共财政的普惠原则。其实,城市街区和社区的微更新防止了大拆大建,本身就是资金节约、成本控制、问题导向的精细化操作,小区作为城市运行的基本细胞,通过功能完善、环境优化、条件改善,让居住条件不是太好的群众共享了发展成果,是“房子是用来住的”、“精准扶贫”理念的具体体现。

二、重在环境综合整治和功能整体改善。已建成普通商品房小区要重在补齐设施不足和节能减排,优化公众服务,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新建小区要重在规划设计建造的经验和新技术应用,探索未来方向。不同区域、不同小区发展阶段不同,问题和痛点也不一样,不能简单一刀切,也不能过分创新概念、拔高标准,要把宜居小区创建变成百姓张口说得出、谈得来的身边事,变成百姓举手投足间能感受到的实在事。

三、宜居小区创建不能简单孤立地看待物业管理,重在精细化运作持续后期管理。小区整治出新等相关工作,要加强协同,整体推进,特别要重视综合统筹,加强部门的联动和配合,建立乡镇(园区)、社区的工作网络体系,增加各种管理接口,引入各类要素资源,把群众家门口的身边事、犯愁事、困难事办好。让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限时化。在完成必要必需硬件项目的同时,更加注重后续长效管理、公共服务的软性指标,把解决群众急难愁问题和创造和谐氛围结合起来。肥东县的物业管理总体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宜居小区创建的工作本身就是典型引路、示范引领的过程,是“盆景”变“风景”的过程,创造了扎实条件,结出了丰硕成果,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

截至目前,肥东县房产局业已完成对全县39个老旧小区综合治理项目的信息摸底工作并对牵头的7个小区率先启动操作流程,正在编制全县39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以及对牵头的7个小区财政采购计划申报和预算单位具体采购需求等相关工作和整治后移交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相辅相成,形成良好格局。今后,肥东县将从公共政策执行者和城市治理实施者角度出发,从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全寿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将物业管理放入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中去探索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