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 促城市文明
为全面实现各项创建目标,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贡献力量,县交通运输局严格对照《肥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县城的要求和整体部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确保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交通运输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市、县有关文明城市创建会议精神,明确文明创建工作目标,按职责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布置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工作要点。
强化路域环境整治,自创建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所辖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深入贯彻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在城区安排多个执法小组分路段加强车辆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对所有公交及出租车车辆进行全面排查,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服务设施配置完备,所有驾驶员文明驾驶,开展长途客运、城乡公交和出租汽车的规范性服务,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城区车站营运秩序,规范城乡公交和城市出租车行车秩序。并重点打击非法运营现象。
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自志愿者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文明环保购物袋1500个,创文倡议书8000余份,政策宣传册1000余份,出动志愿者2000余人次。所有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市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很好的宣传了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从而积极的参与到肥东县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通过志愿者活动的开展,也切实提高了市民的志愿意识,充分展现了热情、文明、奉献、友爱的交通志愿者队伍形象,传递着“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正能量。用微笑服务和热情待客展现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形象,打造品牌,丰富活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树立一批优质服务品牌、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使群众更加直观了解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的意义。
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客运站点、驻站办制作禁止吸烟标识、服务规范标牌,并利用各处电子屏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绿色生活,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把文明县城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加强对市民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加快项目建设,全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区域公路通行能力。努力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交通局将立足行业实际,从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入手,积极进行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保证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
加强诚信建设,构建交通文明新风尚。征集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情况,对全县施工企业、客货运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驾培企业、出租车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发布信誉“红黑榜”,以诚信建设推动交通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环境治理,树立公路文明和谐新形象。在全县持续集中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打击 “非法改装”、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违法行为。稽查站、执法分局负责对各交管站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并协助抓好运输市场管理工作。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控制扬尘污染的来源产生,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必须保持湿法作业、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上路、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码头、堆场边际应采取防尘工程措施,场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标准,并于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截至目前,肥东县已完成县城、南部、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店埠至白龙(草庙)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共收购私营农村客运班线车辆632台。下剩西部部分地区和北部地区204台农村客运班线车辆亟待改造。目前,肥东县共有公交线路40条、车辆445台(其中纯电动新能源车辆110台,电气混合新能源车辆64台),全县公交线路总长度为726.8公里,县城区万人拥有量达15.24标台,日均客流量约为16.8万人次,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为57%,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48.1%(含纯电动、电气混合动力),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高达80.2%(含纯电动、电气混合、天然气动力)。
肥东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行业实际,从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入手,积极进行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保证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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