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民政局四措并举推进创建文明县城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13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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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肥东县民政局围绕创建文明县城为中心,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单位的整体面貌有了质的变化,民政工作健康发展,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构建和谐美好肥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孤残儿童权益。关爱流浪未成年人。该局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利用救助专用车辆开展巡查,掌握流浪未成年人活动状况,加大救助力度。今年1月至8月底,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2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7人。加大孤儿救助力度。出台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对社会散居孤儿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同时,根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六一”和春节,给符合规定在册的孤儿各发放慰问金1000元,使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是发放各类资金,积极扶弱助残。2013年为10174户2.54万人打卡发放冬春救助金和“两节”困难群众补助资金340.5万元;为部分五保和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发放价值19.8万元1100床棉被;扎实开展送温暖工作,拨付送温暖资金360万元专项用于“两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截止7月底,累计为在册3035户29516人次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1149.9万元,为15314户32535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3687万元,累计发放分散五保供养资金1312.159万元,累计医疗救助542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88.29万元。另外,通过慈善救助和临时救助办法,及时对弱残困难群众给予照顾。
三是加强社区建设,引导志愿服务。建设“老少活动家园”。以满足群众生活和学习需求、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为目的,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扎实开展长期性、公益性的社区“老少活动家园”民生工程建设。今年,该局在店埠、撮镇、长临河3个镇12个社区实施“老少活动家园”建设试点,为社区适龄儿童、社区流动儿童提供安全可靠的课外学习活动场所,为社区中老年人提供方便就近的文体康乐活动场所,目前12个活动家园建设大头落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系列活动,县民政局成立志愿服务队配合镇南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交通秩序,帮助行人做好事;组织党员志愿者去包公镇板桥等村开展义务植树,结合党员干部群众“1+1”结亲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为社会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今年7月,该局会同县文明委联合下文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居开展志愿服务;会同县文明委、县老龄委联合下文号召在全县广泛成立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队,县牌坊乡中心敬老院已成立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队,并举行了启动仪式。
四是规范救助管理,减少流浪乞讨现象。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该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县救助站内部设施建设,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了救助管理。特别是近年来,一改过去在救助站等待流浪乞讨人员前来寻求救助的被动模式,在城区展开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等救助活动。在流动救助工作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进行劝导,对愿意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当场办理入站登记,提供无偿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发放食物、衣物和药品。今年1—8月共救助452人次。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孤残儿童权益。关爱流浪未成年人。该局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利用救助专用车辆开展巡查,掌握流浪未成年人活动状况,加大救助力度。今年1月至8月底,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2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7人。加大孤儿救助力度。出台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对社会散居孤儿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同时,根据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六一”和春节,给符合规定在册的孤儿各发放慰问金1000元,使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是发放各类资金,积极扶弱助残。2013年为10174户2.54万人打卡发放冬春救助金和“两节”困难群众补助资金340.5万元;为部分五保和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发放价值19.8万元1100床棉被;扎实开展送温暖工作,拨付送温暖资金360万元专项用于“两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截止7月底,累计为在册3035户29516人次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1149.9万元,为15314户32535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及生活补贴3687万元,累计发放分散五保供养资金1312.159万元,累计医疗救助542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88.29万元。另外,通过慈善救助和临时救助办法,及时对弱残困难群众给予照顾。
三是加强社区建设,引导志愿服务。建设“老少活动家园”。以满足群众生活和学习需求、提高居民幸福指数为目的,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扎实开展长期性、公益性的社区“老少活动家园”民生工程建设。今年,该局在店埠、撮镇、长临河3个镇12个社区实施“老少活动家园”建设试点,为社区适龄儿童、社区流动儿童提供安全可靠的课外学习活动场所,为社区中老年人提供方便就近的文体康乐活动场所,目前12个活动家园建设大头落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系列活动,县民政局成立志愿服务队配合镇南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交通秩序,帮助行人做好事;组织党员志愿者去包公镇板桥等村开展义务植树,结合党员干部群众“1+1”结亲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为社会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今年7月,该局会同县文明委联合下文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居开展志愿服务;会同县文明委、县老龄委联合下文号召在全县广泛成立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队,县牌坊乡中心敬老院已成立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队,并举行了启动仪式。
四是规范救助管理,减少流浪乞讨现象。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该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县救助站内部设施建设,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了救助管理。特别是近年来,一改过去在救助站等待流浪乞讨人员前来寻求救助的被动模式,在城区展开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等救助活动。在流动救助工作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每位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进行劝导,对愿意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当场办理入站登记,提供无偿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发放食物、衣物和药品。今年1—8月共救助45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