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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筑牢六道防线 保护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22-05-11 09:29:37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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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提出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应用此法,肥东县民政局组织335名社区儿童主任,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真实案例,通过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彩页及书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政府保护。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1262元/月统一提高到2035元/月。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投入50万元,升级改造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持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为395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为34名残疾儿童适配了辅助器具,19人装配了假肢矫形器、28双儿童矫形鞋。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全面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

家庭保护。强化监护指导,县婚姻登记部门在办理离婚登记及法院审理家庭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时,及时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指导。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监护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等级指标和分级干预措施,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以及部门监督责任。

社会保护。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介定期刊播相关公益广告,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和支持安心、益邦等社会组织,依托专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服务和自护教育。

司法保护。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务。配备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办案场所和设施。落实司法监督,检察院督促、支持相关组织和个人,代为提起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案件的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提起公益诉讼。

网络保护。加强对学生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预防和干预学生过度使用网络。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335名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网络平台实施“青少年模式”,并切实发挥作用。

学校保护。协助各类各级学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考核,评估结果。为未成年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安全保障。依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多方协同合作机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警、事故统计分析机制,推动安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高桢  陈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