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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药品流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6-10-24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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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6个月的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药品流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整改,3家药品经营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整顿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的“潜规则”问题,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今年4月至9月,肥东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药品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以坚决杜绝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销售回收药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疫苗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为整治目标。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票走票、业务员管理混乱、虚假记录、非发经营疫苗和药品零售(连锁)

企业)非法销售药品(国家禁止销售的药品)、非法回收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出租出借柜台和许可证照、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业药师不在职在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全县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95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GSP要求经营药品,经营行为较规范,少数单位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等违规行为。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执法人员责令40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整改,并上交书面整改报告;对3家违反GSP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巩固这次集中整治成果,下一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药品流通领域中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现金交易、过票走票、虚开发票或不开发票等方面进行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