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祀 绿色清明”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清明节是广大市民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展示文明”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过一个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清明节,在2017年清明节到来之际,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联合倡议: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引领者。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用自己真实的行为带动周围的人群,崇尚绿色殡葬,促进社会生态文明,更新传统的骨灰安葬观念,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负担,不乱埋滥葬,不修大坟、豪华坟,不使用封建迷信用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在社会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文化清明”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厚养薄葬,采取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提倡长辈在世时多孝敬,过世时不搞大操大办,在丧葬祭祀时要文明节俭。积极开展鲜花祭祀,召开集体或家庭“追思会”。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讲一段故事、播一首音乐、放一段录像等健康时尚方式寄托哀思。特别是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开展“网上祭祀”活动,通过网上祭祀,进一步缅怀先人、先烈。要告别祭祀陋习,树立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不在道路、小区、草坪、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抛撒冥币,鸣放鞭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绿色的生态环境。
三、实行错峰祭祀,科学合理安排节日祭祀时间。集中祭祀可能会导致短时间内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拥堵程度会成倍增加,为此,广大干部群众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保证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四、做到安全祭祀,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祀较为集中的场所,祭祀时要听从管理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秩序,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在乡间田野、山头、林地等开放祭祀场所,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违规用火,防止火灾发生。为保证祭祀活动的安全有序,尽量乘坐公交车辆出行。驾驶机动车辆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是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让我们携起手来,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让爱心沐浴肥东,让科学烘托清明,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革除鄙俗陋习,倡导移风易俗,共度一个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为推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作出积极贡献。
肥东县文明办
肥东县民政局
肥东县环保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