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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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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办〔201711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信息是工作开展的重要反映,加强文明创建信息报送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导的重要方式,也是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大局、服务决策、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更是全面展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促进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展示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取得的丰硕成果,扩大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影响力,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营造创建全省文明示范县的舆论氛围,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重点内容

1、全省文明示范县创建方面。全文明示范县创建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根据县文明委创建全省文明示范县责任主体目标任务要求,各乡镇(开发园区)、各创建职能部门落实创建责任和完成任务的工作信息。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方面。重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最新动态及进展。

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重点是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志愿服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采取的新举措、新进展。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重点是围绕学校、社会、单位、家庭、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方面,在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的情况;推广总结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的情况。

6、网络文明评论和微点评。主要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一主题,具体包括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公民道德建设、个人感悟及文艺评论等,并随时关注中国文明网头条及联盟报道提示。评论主题由合肥文明网站负责人通过网络评论员群发布,县文明办及时在肥东县文明传播群(群号:136018053)里转发。        

二、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息的调研、收集和报送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1、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必须明确一名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熟悉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2、信息报送包括文字信息和图片信息两方面。原则上,文字信息应附相关活动照片,图片信息必须有文字说明。

3、信息内容要真实、主题明确、数据准确、文字精练、事实清楚,及时、快速的报送。

4、报送的信息必须经过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5、长临河镇、石塘镇、撮镇镇、八斗镇、包公镇、古城镇等各级文明村镇每月向县文明办报送不少于6条信息,其中要保证每月1条以上“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信息,店埠镇、桥头集镇、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每月向县文明办报送不少于5条信息,其中1条以上“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信息,其他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各文明单位每月要向县文明办报送不少于4条信息,其中县“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保证每月1条以上“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信息。

三、信息的统计考核

1、建立稿件评分制度。对各单位报送上来的信息稿件(含文明评论、微点评),凡刊登在肥东文明网、合肥文明网、安徽文明网、中国文明网的稿件分别按照5分、10分、20分、40分累加,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选登的按照级别最高的计算,年终累加合计最后得分,按照得分顺序排列名次(此项统计不需各单位上报,由县文明办负责统计)。“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信息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不含网络)上刊登并给县“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检查加分的,在前期分数的基础上省级每条再加10分,中央级每条再加20分(此项统计由各单位在稿件刊登后及时上报给县文明办)。省级主要媒体为:《安徽信息》、《安徽日报》(不含农村版)、安徽卫视《新闻联播》;中央级主要媒体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新闻类节目和《中办信息》及其他中央级媒体和内部刊物。

2、建立年终通报制度。县文明办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及被采用数量进行统计排名,对不能坚持每月报送信息和年终评分倒数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纳入年终对该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也不得参加当年的文明创建及“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的评先评优。信息报送情况将折算成一定比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建立年终评奖制度。对报送信息稿件质量高、数量多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年终累计评分按乡镇(开发园区)组和县直单位组分别进行表彰奖励,每组设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人民币8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6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在网络文明评论、微点评活动中为我县网络文明信息工作加分的,每发布一条网络文明评论的给予200元奖励,每发布一条微点评的给予50元奖励。

4、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如对文明创建工作有好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肥东县文明传播群(群号:136018053)进行互动讨论,对好的意见、建议,县文明办及时采纳吸收。

四、信息报送方式

1、(1)文字为word格式。(2)表格为excel格式。(3)图片为jpg格式;大小:600X450

2、县文明办邮箱:fdxwmw@126.com,同时报送fdwmbzdk@163.com电话:67708247

五、其他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东文明办〔201518号文件同时废止。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