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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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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办〔201712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县文明办建立了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有关单位信息员工作队伍,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对于相互交流工作情况,学习借鉴经验,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东文明办〔201518号)文件规定,授予肥东县公安局等6家单位为“肥东县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高桢、谈会咏等12位同志为“肥东县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为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肥东县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docx1

           2、肥东县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x2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3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