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启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
日前,亳州市出台了《关于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改革方案》。方案指出,从现在开始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实现全覆盖,大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
根据方案,亳州市将以“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为衡量标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今年,亳州市委、市政府将从市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中列出1200万元,用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有害垃圾和无害垃圾处理两方面。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和锡箔纸袋等各类农药包装物,废旧电池、灯管、旧手机、旧电视等电子产品,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
对于有害垃圾的处理,亳州市将实行政府有偿回收,由保洁员收集、临时存放,在每个村建立回收点,再转运到所属乡镇收集点,由各县区确定具有有害垃圾(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定时收运处置。
根据方案,有害垃圾回收参考价格为:农药袋每个0.1元,塑料农药瓶每个0.2元,玻璃农药瓶每个0.3元,干电池每节0.2元,锂电池每块0.5元,灯管每个0.5元,旧手机每部20元,旧电脑每台50-100元,旧电视机每台30-50元,旧空调每台100-200元,旧冰箱每台45-100元,普通塑料袋每斤0.25元。
各乡镇将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村设立回收点,明确专人负责回收工作,建好乡镇、村两级台账,构建“农户——保洁员——村级回收点——乡镇收集点——专业处置公司”集中转运处置的运行模式。
无害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动物粪便等。无害垃圾将由农户投放进垃圾桶或由保洁员逐户定时上门收集,保洁员清理转运至垃圾卫生填埋点就近就地填埋。垃圾卫生填埋点应选取自然村周边的废弃坑槽土宕,并适时作无害化处理。
方案明确指出,乡镇、村建立回收台账时,要注明种类、数量、回收时间、村民姓名、住址,保洁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个人上交数量异常的,要认真核查,严查弄虚作假,严禁回收辖区外有害垃圾。对乡镇回收异常,明显超出乡镇地亩用药数量或乡镇人均用量的有害垃圾,由属地乡镇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查看回收台账、走访回收对象的办法查明垃圾来源。对弄虚作假,跨县域、跨乡镇回收有害垃圾的,严肃追究责任。(刘景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