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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2017年3月份好人线索推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13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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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办〔2017〕21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17年2月份以来,全县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好人线索推报和“身边好人”推荐上报工作,我县2、3月份好人线索推报连续两月超额完成市文明办下达的任务,连续两个月有好人好事当选“合肥好人”。特别是3月份,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到好人线索推报工作中来,共完成11101条好人线索推报任务,充分体现了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战线人员的责任心和战斗力,展现出肥东县的良好形象,形成了发现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的浓厚氛围。其中,店埠镇、长临河镇、撮镇镇、桥头集镇等乡镇,庐州卫生科技学校、县实验小学、县自来水厂、县移动分公司、县城管局、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肥东公路分局、梁园中心卫生院、八斗学校等县直单位和文明单位措施有效,组织有力,推报数量多,超额完成推报任务。经研究,对以上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对具体从事推报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但是,从统计情况来看,3月10日推进会以来,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文明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滞后,未能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圆满完成推报任务,更有部分单位甚至根本没开展工作。在此,对未完成推报任务特别是零推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好人线索推荐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按照3月10日的专题会议部署,各乡镇(开发园区)从4月份起,每月至少成功推荐30条好人线索,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每月成功推荐不少于3条的好人线索,其中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每月成功推荐不少于5条好人线索,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每月成功推荐不少于10条好人线索。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对照工作要求,做好好人线索推报工作,同时,务必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材料推荐候选人参评各级“身边好人”。 

附件:肥东县2017年3月份各单位好人线索推报情况统计表1.docx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