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肥东县首届“最美志愿者、 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东文明办〔2017〕20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各类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肥东县最美志愿者10名;肥东县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0个;肥东县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0个;肥东县最美志愿服务社区10个。
二、评选条件
1.最美志愿者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参与志愿服务1年以上,年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参加献血、捐髓等服务的志愿者可不受服务时长限制;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志愿服务经历丰富,服务成效突出,事迹感人,获得群众普遍认可。
2.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参评条件
(1)志愿服务组织需成立1年以上,无任何不良记录,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2)在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方面有良好的经验,服务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3)有明确的志愿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原则上达2个以上;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需求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参评条件
(1)原则上为在本县范围内实施的项目,且持续稳定开展活动,2017年1月底前已实施1年以上(含1年);
(2)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项目直接受益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
(3)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有一定的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服务成效显著。
4.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参评条件
(1)坚持把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设立适合本社区的志愿服务岗,社区内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
(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3%,建立不少于3支具有特色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辖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
(3)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拥有完善的志愿者登记注册、记录制度、关系转接、兑换服务和褒奖激励制度等;
(4)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4月11日—4月30日):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全县各志愿服务组织择优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2.组织评选(5月1日—5月20日):根据评选条件对各类候选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建议名单。
3.公示表彰(5月21日—6月10日):5月21日—5月31日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公示各类别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建议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在6月10日前后,对各类别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各地各部门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挖掘,精心组织安排。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我县推荐参评2017年度省、市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及全县相关评优、评先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广泛发动本地区相关单位和组织,择优推荐。
2.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要充分体现活动的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来自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参与推荐活动,努力扩大评选活动在基层的影响力、带动力,形成“推荐先进、带动一片”的社会效益。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宣传展示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展示各类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要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营造向上向善、友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可推荐志愿者、组织、项目、社区各1个(名),店埠镇可各推报3-5个(名),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可择优推荐志愿者、组织、项目各1个(名),全县各志愿服务组织可自荐申报本组织,并择优推荐本组织的志愿者、项目各1个(名)。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后),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表、主要事迹及照片)电子版报送县文明办,邮箱157299469@qq.com,联系电话:67735207。
附件:1.“肥东县最美志愿者”推荐表
2.“肥东县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3.“肥东县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
4.“肥东县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推荐表1.docx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