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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镇法律援助为林家儿子“疗伤”

发布时间:2017-06-05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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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廷木,老家是肥东县马湖乡人,长期在古城社区居住,也不会什么手艺,靠打临时工挣钱糊口,儿子跟着我在古城读小学。本来天天我打工上下班,儿子自己上学放学,日子过得虽然平淡,但也快乐。可是谁也想不到灾难降临到我13岁的儿子身上了。4月13日下午,儿子放学后返回学校玩耍发生了意外,从学校楼梯摔倒,导致肝脏、头部等部位受伤。得知消息后,我一下子整个人都蒙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尽管学校当时很快就组织人员把我儿子送到省立医院救治,但未知的担忧和恐惧依然如影随形。

在医院,看着受伤的儿子头裹着纱布,我眼泪止不住掉了下来,心疼儿子的同时,我也在愁住院治疗费用。我家总共3口人,我、儿子和我母亲,全家开支就靠我平日里微薄的打工收入和土地流转金维持,月平均收入差不多有1300多元,除了供我和儿子的吃喝之外,还要赡养我的母亲。正当我不知道怎么办好的时候,学校先期垫付了住院和医疗费用。随着住院天数不断增加,费用也不断累积变多,我每天在为院治疗费用发愁。当时我已经开始向亲戚借钱了。就在我为各种费用发愁的时候,有亲戚提醒我找学校承担责任,毕竟我儿子在校园内受伤,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向学校提出要求,就算能也不知道该怎么要,要多少合适。也有亲戚叫我去学校闹,我告诉他们,现在是法律社会,我哪能干出这种丢脸的事情呢!再说儿子受伤还是学校第一时间送医院的,还垫付了了部分医疗费。此时,我想起经常在集镇上看到法律宣传一类的活动中,曾经领到过一些法律宣传小册子,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找到放在家中的这些资料,并带上去镇政府打听。令我惊喜的是,古城司法所的同志热情接待了我,在详细了解了我的情况后,司法所的同志告诉我,我的这个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属于全省民生工程中的一项工作,完全免费,根据工作流程,司法所会出面和学校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让我放心。我当时高兴坏了,原来一直纠结在心的事情,在司法所同志的无偿帮助中,看到了希望。

儿子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后,就康复出院了。这期间,经过司法所同志的奔波调解,我和学校达成了一致的处理结果,除了学校之前垫付的一万多医疗费之外,校方还针对我的实际困难,在法律援助的调节中,还救助了我孩子两万元,这样一来,扣除所有医疗费用之后,还有部分结余,说是给我的交通费和儿子的营养费,得到这种想象不到的解决效果,我真没想到,我打眼心里感谢司法所的同志,感谢学校的帮助,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啊,让我儿子疗伤不愁,出院后还能进行后续治疗,要不是这个法律援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后,我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律援助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