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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肥东县2012年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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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2012年度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我县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创造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2012年我县将继续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现将《肥东县2012年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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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2012年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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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实施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加强源头监管和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巩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的各项成果,全面提升我县文明交通水平,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总体部署,现制定肥东县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巩固和深化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长效机制,建成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实现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显著下降,群众出行安全感和对交通环境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做到源头治理到位、路面管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全面提高交通管理服务水平,以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行动高效推进
1、明确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会商协商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定期报告行动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7月)
2、各乡镇、开发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督查制度;县委、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文明交通行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教育所属干部职工,管好所属车辆,逐级签订文明交通责任书。(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3、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创建文明交通项目名称、内容及工作进展情况,扩大舆论监督范围,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完成时限:全年)
(二)拓展宣传途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
1、完善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机制,落实部门责任,细化工作安排,制定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工作计划,加大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的制作、刊播力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完成时限:全年)
2、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状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开展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宣传。围绕全省全市统一的宣传主题,提前策划部署 “12.2”等交通安全日活动,不断扩大文明交通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完成时限:全年)
3、积极协调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专业平台,加强文明交通专栏建设;借助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短信平台、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出行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县文广新局;完成时限:全年)
4、推进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壮大、优化基层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开展集中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宣传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9月)
5、组建交通安全宣讲团,按照“一个周期一个主题”,制定专业运输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新驾驶人、私家车主、中小学生、社区(农村)居民、新市民等不同群体的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讲授安全课、酒精检测体验互动、观看宣传光盘等形式,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公安交警、县交通局;完成时限:8月)
6、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进交通管理窗口单位、校园、社区、客运站、运输企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驾校等场所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完成时限:全年)
7、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设施设置规范》,推广应用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主题宣传教育基地科技成果,建立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向公众提供多元化的公益宣教环境,建立交通安全培训机制,开展面向全县驾驶人的大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完成时限:10月)
8、教育部门要将文明交通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针对学生特点编写制作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画册、教学片等。组织开展教学及社会实践活动,在中小学校园内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开学后及放假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完善中小学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制度,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写入个人操行评定。(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9月)
9、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陋习,以及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的驾驶人和单位。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曝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县文广新局;完成时限:8月)
10、全面普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组织交警及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活动,给农民发放交通安全书籍和资料。(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公安交警、县文广新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丰富实践活动,激发市民参与热情
1、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深化主题宣教活动,结合文明交通创建,持续开展“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拒绝交通陋习”等宣传实践活动;组织文明交通知识竞赛、绘画比赛、文艺演出、培训讲座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县文广新局;完成时限:全年)
2、配合文明交通行动进展和综合整治安排,在全县开展文明短信传递活动,引导市民重安全、守规则、讲文明。(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8月)
(四)倡导文明劝导,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1、制定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规范,强化文明礼仪知识、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使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7月)
2、健全完善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培训、上岗制度。在公务员、青年职工、大学生等各类社会群体中广泛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县文明委成员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动员本系统、本行业的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完成时限:8月)
3、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作为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抓手,调动各类志愿者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学雷锋、见行动、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精心设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项目,以主要干道、大中小学校周边为重点,开展志愿服务监督岗、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等活动。继续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路口认管活动,发动组织志愿单位和个人参与文明交通服务引导,劝阻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8月)
4、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作为考评标准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发挥测评导向作用,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完成时限:9月)
(五)创新警务机制,提升执勤执法水平
1、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全年)
2、健全完善科学严格的驾驶人培训、考核标准体系,完善驾驶人考试项目和评判要求,考试场地建设,以及计算机考试系统建设和监管标准。(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8月)
3、深入开展“牵手平安行”主题活动,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警务机制,严格实行客货运驾驶人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全年)
4、结合公安“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对交警队伍建设、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充分展现基层一线民警克服恶劣工作环境,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推动“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全年)
5、不断提高打击暴力抗法的能力,对妨碍执法工作、伤害执勤民警、协警、协管员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交通管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全年)
(六)优化交通环境,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强新建、改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配套建设,确保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对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施工过程以及道路竣工验收等阶段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影响评价。(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公路分局、县住建局;完成时限:全年)
2、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增设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发动社会力量查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9月)
3、优化交通组织,对重点地区交通枢纽和重大堵点节点进行区域综合系统优化,科学调整信号灯配时,深挖现有道路资源潜力。(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住建局;完成时限:9月)
4、加强重点违法行为治理。瞄准易引发事故、造成拥堵、影响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持之以恒、持续不断地开展精确打击。创新方式方法,用足法律手段和强制措施,严厉处罚“三超一疲”、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形成强大震慑、辐射效应。(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全年)
5、加强重点区域治理,开展集中攻坚,确保县主要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强化重点道路管控,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公路局;完成时限:全年)
6、充分发挥城管、运管、建管、交管职能作用,坚持综合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的整治力度,适时组织阶段性、区域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建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7、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及旅游包车管理,严格查处安全性能不达标、驾驶人资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上路。(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旅游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完成时限:全年)
8、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博、“随手拍”等途径,监督举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推动联勤联动查处机制。(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县监察局;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推进快处快赔工作,积极协调保监部门,在车辆投保时,同时发放快处协议书;探索建立文明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11月)
(七)深化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1、加快文明交通示范社区、单位、路口、学校、工地等创建活动,年内推报一批文明交通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年底前)
2、以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广经验,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文明交通的热情。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企业、安全文明驾驶人等评选活动,激发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的职业荣誉感和公共安全责任感。(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3、深化示范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文明县城创建、窗口单位创先争优以及学雷锋活动,创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示范路、示范岗,培育形成一批文明交通亮点,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全面提升城乡整体文明交通水平。(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10月)
4、推进示范公路创建。要公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路段,通过社会评选、网络投票等措施,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创建工作,让群众在示范路上切实感受到安全、畅通、舒适。(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11月)
5、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紧密结合“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全国文明办系统、公安交警系统及交通运输行业培育树立一批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标兵和模范,着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带动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出行。(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完成时限:11月)
(八)强化源头监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1、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综合治理,认真抓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学习宣传、检查督导和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等措施和工作机制。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相关规定报告,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完成时限:全年)
2、以客货运车辆为重点,特别是长途客车、校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路面通行秩序管理,继续推进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并依法加大对“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治理和行政、刑事处罚力度,健全完善严重交通违法查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完成时限:全年)
3、继续深化“三车”整治。督促“三车”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督导员制度、“三车”重点违法行为及事故信息抄告制度、“三车”并联审批制度,定期组织“三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深入推进以“三车”为主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属地化管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直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公安交警、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建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
制定《肥东县2012年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做好会商协商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建设,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和谐的文明创建氛围。
(二)启动阶段(7月)
召开肥东县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动员大会,持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方案,逐级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本辖区、本部门文明交通行动的深入推进工作。
(三)实施阶段(8月——年底)
充分发挥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协调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能,狠抓文明交通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断掀起宣传高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文明交通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检查评比阶段(年底)
在日常情况积累和月度考评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年度末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各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整体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考评标准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2012年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攻坚年,也是我县文明交通创建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热情,严密组织到位、动员部署到位,要全力以赴投入今年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认真谋划 务求实效
结合方案部署和本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中承担的职责任务,着眼长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有目标有方法有步骤,并取得明显实效。
(三)加强协调 形成合力
各地、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势,加强协作配合,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特别是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助主要责任单位开展工作,以形成工作合力。
(四)及时总结 不断创新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推广行动中成功的经验做法,在巩固中求创新,在发展中求突破,不断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效。要按排专人日常积累,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