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肥东县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文明单位:
现将《肥东县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道德讲堂”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6月29日
肥东县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亲和力,扩大全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影响力,吸引全县干部群众投身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修养、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县城建设水平,在我县原有市民文明学校建设及各类道德讲座、讲坛基础上,结合我县道德礼仪“六进”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合文明委〔2012〕17号)精神,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加强“道德讲堂”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道德讲堂”为载体,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大力开展全民修身行动,广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引导公民“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促使先进道德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共识,推动“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构筑“道德肥东”高地,为共建文明和谐家园、争创省文明县城提供坚实的道德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目标任务
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建立起覆盖全县上下、各个领域的“道德讲堂”网络,强化宣传教育,传播身边模范、好人的道德故事,引导市民“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学习雷锋好榜样,自觉成为文明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1、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共识。大力宣讲道德模范人物优秀事迹和崇高品质,在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切实给予道德模范人物帮助扶持,努力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共识。
2、满足“以文化人”的精神需求。通过道德讲堂,让百姓在面对面交流中净化心灵、崇尚文明,用文化力量进行潜移默化的道德影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公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各方面。
3、推动“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把促进转化作为建设“道德讲堂”的首要目的,将先进的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体意识,在行为上由“他律”转向“自律”,引导公民在实践中完善自我,提升素质。
4、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氛围。把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教育引导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使群众在参与中认知、感悟、接受、提高,人人争做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和先行者,使“讲道德、做好人”蔚然成风。
三、基本原则
建设“道德讲堂”,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基本原则,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基础上,走特色化道路,普及性和创新性并重。
一是贴近实际。要自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宣讲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接受性结合起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鼓实劲、求实效,使道德讲堂办出特色、办出风格。
二是贴近生活。要从现实生活中挖掘生动的典型事例,使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更加入情入理,充满生活色彩,富有生活气息,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要不断研究道德讲堂特点和受众的需求变化,创新模式,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贴近群众。要重视群众在道德讲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握群众脉搏,反映群众需求,多联系群众身边的事例,多反映群众的切身感受,多用群众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道德讲堂”真正成为群众自己的讲堂。
四、主要内容
“道德讲堂”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四德”建设和传承雷锋及时代楷模精神为主要内容。
一是社会公德建设。以讲究文明礼仪、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为重点,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二是职业道德建设。以规范职业行为、培养诚信观念为重点,大力宣扬和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
三是家庭美德建设。以构建和谐、树立文明家风为重点,大力宣扬和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
四是个人品德建设。以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增强责任意识为重点,大力宣扬和倡导以爱国明礼、自立自强、公道正派、勇于担当、团结互助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五是传承雷锋和时代楷模精神。以雷锋事迹、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等时代楷模事迹为重点,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宣讲道德故事,广泛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高尚品德。
五、主要形式
“道德讲堂”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设计多样化宣讲形式,使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以“听、看、讲、议、选、行”为主要形式。
听:以培训报告、巡回讲演等形式,听凡人道德故事,悟模范优秀品质。
看:以演绎展示、学习发现等形式,把典型的事迹和品质形象化、具体化,使之更加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讲:以自我推荐、自我宣讲等形式,讲群众自己和身边的道德故事,展示道德智慧,传播道德力量。
议:以辩论讨论、总结点评等形式,评议身边好人故事,挖掘精神实质,不断升华自身道德境界。
选:以群众评选、菜单式宣讲等形式,由群众评选先进人物;群众选择每一次宣讲的人物、主题和时间等。
行:以实践转化、提升素质为目标,引导群众在认知、接受道德模范人物的优秀品质后,群起效仿,转化行为。
六、规范流程
“道德讲堂”要形成规范的“五个一”流程,即在每一场讲堂实施中:
“唱一首歌曲”:每一次开讲前,组织学唱一首“道德讲堂”主题歌曲;
“看一部短片”:围绕主题,组织群众观看一部道德模范人物事迹的短片;
“诵一段经典”:组织群众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语录;
“讲一个故事”:讲述一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体现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典型事例;
“作一番点评”:由群众评议身边好人故事,讲述心中感受,品悟道德力量,升华自身境界。
七、建设类别
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可与市民文明学校等资源共享,建设好以下八类“道德讲堂”:
1、机关和事业单位“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由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主办,以倡导勤政廉洁、乐于奉献、知礼守法、忠诚守信等为主要内容,面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除讲述讨论经典道德故事、道德人物和社会相关热点外,主要宣传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好人好事,引导广大机关和事业单位把道德教育纳入公职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协助单位:县人社局。
2、企业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企业家和企业职工。在企业家中以倡导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等为主要内容,在企业职工中以倡导敬业爱岗、自强自立等为主要内容。引导企业把道德教育纳入到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打造以先进道德理念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凝聚力,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牵头单位:县经委,协助单位:县工商局。
3、行业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窗口行业服务人员。以倡导诚信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在行业内建立机关与基层单位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每个窗口行业和基层单位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百姓关注热点,针对性的开展道德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引导行业从业人员自觉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文行办),协助单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4、学校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在校学生。以倡导“三心教育”(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吸引和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道德建设,努力达到“教育一代人,引导两代人,影响三代人”的目标。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协助单位:团县委。
5、社区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社区居民。以倡导遵纪守法、友善互助、关爱感恩等为主要内容,发挥志愿者等社区活动积极分子的作用,整合社区各类阵地,丰富思想道德建设内容,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居民在主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
6、村镇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农村居民。以倡导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根据农村居民的价值观接受特点和生活习惯,精心设计“道德讲堂”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吸引农村居民参与,推进城乡一体文明。
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
7、新市民道德讲堂。主要对象是外来务工人员。以倡导文明礼貌、爱岗敬业、自强自立等为主要内容,在新市民相对集中的地区开设“道德讲堂”,利用周末双休日等业余时间,开展有针对性和普及性的文明素养、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使新市民树立遵纪守法、自强不息、健康生活等现代观念。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协助单位:县住建局、县建管局、县计生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8、家庭道德讲堂。以每个家庭为主要对象,以倡导夫妻平等、孝敬父母、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等为主要内容,将家庭道德礼仪教育与五好家庭评比结合起来,吸引每家每户积极参与。
牵头单位:县妇联,协助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
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对照上述要求,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本地方特点和实际建设好“道德讲堂”,积极发挥带头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
八、推进步骤
“道德讲堂”建设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至7月初)。印发实施意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号召全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开展并不断加强“道德讲堂”建设。
2、示范引领阶段(2012年7月中旬至7月下旬)。八类“道德讲堂”的牵头单位分别负责建立1-2个示范点,县文明办负责建立1-2个文明单位示范点,形成科学有效、各具特色的讲堂模式,做好示范引领工作。
3、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8月至12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建立“道德讲堂”示范点的基础上,推广经验模式,全面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并保证“道德讲堂”每月至少开讲1次以上。
九、工作要求
1、阵地建设要规范化。在“道德讲堂”的建设标准上,要做到“四个一”:形成一套规范有序、运作便捷的管理机制,选树一批来自群众、事迹感人的身边好人,编印一批主题鲜明、故事真切的读物讲义,打造一批特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讲堂。在布局安排上,按照“就近就便、类型齐全、覆盖合理、有序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各类已有阵地,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在全县推开。要设置专用或兼用的“道德讲堂”场所,门口必须挂“道德讲堂”牌子,学堂布置要庄严肃穆,有基本统一的门牌、讲台背景、LOGO标识等,并利用文字、图片、背景音乐等营造浓厚的道德建设氛围。
2、宣讲队伍要多样化。各类“道德讲堂”要与“道德模范基层巡讲”、道德礼仪“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要广泛动员专家学者、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参加合肥市道德礼仪教育讲师团,在全县范围巡回演讲。一是先进模范讲,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先进典型现身说法,传递道德;二是专家学者等宣讲人员讲,邀请专家学者,充分发挥和依靠他们的专长与理论研究成果,到群众中间进行巡回宣讲;三是身边群众讲,组织“有道德的人讲道德”,吸引广大群众讲自己、讲他人、讲身边的道德故事,使群众成为“道德讲堂”的主人。各单位可根据需要邀请合肥市讲师团成员到本单位宣讲。
3、考核激励要科学化。县文明办组织对全县“道德讲堂”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将“道德讲堂”建设情况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定期以实地旁听、群众问卷、查看台帐等方式对全县“道德讲堂”进行检查,把开展参与“道德讲堂”的情况纳入全县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考核,并将其作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工地等文明品牌动态考核管理的重要依据。每年推荐一批“优秀道德讲堂”和“优秀教员”参加合肥市评选。
4、宣传推广要经常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收集基层在建设过程中涌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大力推广,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县属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情况,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每年邀请专家、学者和各类“道德讲堂”的实践者,举办“道德讲堂”建设的交流研讨活动,为下一步建设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县文明办指导科(联系人:薛华纯,联系电话:7708246,邮箱:fdwmbzdk@163.com)。
各乡、镇(开发园区)和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