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肥东县“中华经典诵读”展演赛的通知
有关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肥东县2012年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方案》精神,确保安徽省中华经典诵读(中秋篇)·合肥肥东站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根据肥东县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领导小组安排,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肥东县“中华经典诵读”展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时间
2012年8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展演地点
县大礼堂(暂定)
三、展演规则
1、时限:每个节目诵读时间为6-8分钟。
2、要求:形式不拘,可使用背景音乐、服饰、伴舞、古筝伴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艺术表现形式。以不少于6人的多人集体表演形式为主(学校可学生、教师分别表演,也可师生合作表演)。参赛人员性别、年龄、职业、身高不限。要求诵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现场诵读。
四、展演任务
各单位在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的基础上,在7月底前分别组织一次诵读选拔赛,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及择优推报的节目于8月1日前上报至县文明办(联系人:薛华纯,电话:7708246,邮箱:fdwmbzdk@163.com)。其中,县教体局负责推选8个以上节目参赛;县直工委、县总工会、县文广新局、县妇联分别负责推荐2个以上节目参赛;店埠镇、撮镇镇、石塘镇、长临河镇、八斗镇分别负责推选1个节目参赛;县文明办负责在省、市级文明单位中推选3个以上节目参赛。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展演赛,评选优秀组织奖2名;优秀诵读节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组织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2、县经典诵读领导小组根据县展演赛结果,推选2个优秀节目代表我县参加合肥市经典诵读大赛,同时,选拔若干个节目参加“安徽省中华经典诵读(中秋篇)·合肥肥东站”展演。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肥东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