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交通 护花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学习“最美女教师”张丽莉的崇高精神,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广大师生在上学和放学时段的交通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决定联合开展“文明交通护花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护花行动
二、活动安排
1、组建队伍。以学校(小学、中学)为单位,招募学生家长、五老人员、青年等爱心人士,组成“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队,每所学校安排志愿者不少于20人。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本校“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工作。
2、全面启动。全县启动仪式定于9月初前举行。各地于9月底前,举行本地“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秋季启动仪式。
3、统一部署。城镇中小学和校园周边交通状况复杂的农村中小学,务必统一开展“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者头戴小红帽、手拿小红旗,帽子和红旗上统一印制“‘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或“‘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者”等字样。各地可加印“肥东县”或“××乡(镇)”字样,以示地域标记。
4、组织实施。每天学校上学、放学时段,组织志愿者在学校周边路口,宣传文明出行,倡导文明交通,劝导各种不文明行为,指挥并保障师生安全过马路。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是学习“最美女教师”张丽莉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创新载体,是扎实开展“学雷锋、做好人、改陋习、提素质”的切实体现,也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这项工作已纳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各地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把师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把“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好、安排好。
2、加强合作。县直有关部门和各地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齐心协力抓好这项利民惠民工作。县委宣传部重点抓好活动宣传报道;县文明办重点做好活动策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县教体局重点部署学校把活动落到实处,督促组建“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队,推行注册管理,组织安排活动,并把这项工作纳入校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利用开学、“六一”儿童节及暑假等时段,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送给儿童们的交通安全大餐”等宣传活动。公安部门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侧重安排交警在校园周边协助、指导学校开展好“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及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宣传、发动好青年、学生家长、“五老”人员积极注册参加“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配合活动开展,把参与“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作为文明家庭评选的优先条件。
3、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孩子、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把这项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加大各种形式宣传推介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解决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队伍组建、管理和活动开展的新形式、新载体、新办法,推动“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全省将评选“文明交通护花行动”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申报准备,我县将择优推荐。
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肥东县公安局
共青团肥东县委员会 肥东县妇女联合会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