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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0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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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的重要作用,展示全县人民昂扬向上、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市文明办的要求,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学雷锋、做好人,改陋习、提素质”为总要求,以“做文明有礼肥东人”、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制作、刊播优秀公益广告,弘扬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尽孝、报国等修身律己理念,展示肥东儿女昂扬向上、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月至10月。
  三、活动安排
  组织县内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广告企业设计制作公益广告,积极向主办单位推荐选送优秀作品。
  1、作品制作。公益广告作品分为平面、广播、影视三类。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健康,内涵深刻;创意新颖,表达严谨,清晰准确,制作精良,易认易记,感染力强,综合效果突出。
  2、作品选送。各单位7月18日前把作品报送到县文明办,7月20日前,县文明办从中择优选送3件优秀作品报市文明办,其中平面类作品1件、广播类作品1件、影视类作品1件,报送作品要求见附件。各制作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
  四、有关要求
  此项活动已纳入全国、全省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摆上位置,统筹安排,整合资源,精心制作,努力推出优秀作品。
  1、要事先告知投资人、制片人、创作人、演员等有关方面,凡涉及侵权等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选送,主办单位对各类作品可进行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
  2、在确保相关权利法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主办单位将把各类优秀作品无偿提供给全市和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刊播。
  3、要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热心公益、形象健康、作风正派、群众认可的知名人士参演公益广告,努力放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影响力。
  附件:1、报送作品要求。
  2、作品登记表。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         

 

附件1

报送作品要

报送的作品按以下要求报送:

一、平面类作品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将电子版发至邮箱fdwmbzdk@163.com

二、广播类作品制作成音频文件,与广告词文稿一同,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dwmbzdk@163.com

三、影视类作品制作成DVW数字贝塔格式,音频振幅——20dB,时长最长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有1分钟彩条、3秒片名标题版及3秒倒数显示,注明作品名称、时长及入点时码,将电子版发送至县文明办,邮箱:fdwmbzdk@163.com,联系电话:7708246

 

 

附件2

作 品 登 记 表

广告题目

广告类别

出资单位

创作单位

创 意 人

设 计 人

选送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说明:1、广告类别填写平面、广播、影视;2、选送单位为县文明办;3、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填写选送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和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4、此表原件由各选送单位保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dwmbz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