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网站公告

关于成立肥东县志愿者服务支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9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3152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拓展参与面,扩大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的肥东,经研究,决定成立肥东县志愿者服务支队,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全县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支队长:路军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支队长:许高彬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玉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琪副县长
  王盛水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成员: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东城新市镇分管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经委、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县旅游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主要负责人,县红十字会分管负责人。
  县志愿者服务支队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明办主任兼任。各乡镇要建立志愿者服务大队,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村(居、社区)要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统筹协调志愿服务活动。
  二.支队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志愿者服务活动阶段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二)协调指导社会各界、各行业开展志愿者服务实践活动;
  (三)总结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经验,表彰奖励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典型;
  (四)审定和管理各志愿者协会工作。
  三.支队办公室职责
  (一)在支队领导下,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二)统筹协调各志愿者协会工作,指导检查志愿者服务活动,了解掌握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动态;
  (三)审定志愿者服务有关章程、规定和活动等;
  (四)总结、宣传和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典型经验。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