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肥东县志愿者服务支队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拓展参与面,扩大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的肥东,经研究,决定成立肥东县志愿者服务支队,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全县志愿服务活动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支队长:路军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支队长:许高彬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玉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琪副县长
王盛水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成员: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东城新市镇分管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经委、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县旅游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主要负责人,县红十字会分管负责人。
县志愿者服务支队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明办主任兼任。各乡镇要建立志愿者服务大队,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村(居、社区)要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统筹协调志愿服务活动。
二.支队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志愿者服务活动阶段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二)协调指导社会各界、各行业开展志愿者服务实践活动;
(三)总结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经验,表彰奖励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典型;
(四)审定和管理各志愿者协会工作。
三.支队办公室职责
(一)在支队领导下,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二)统筹协调各志愿者协会工作,指导检查志愿者服务活动,了解掌握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动态;
(三)审定志愿者服务有关章程、规定和活动等;
(四)总结、宣传和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典型经验。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