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
县直各有关单位: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为充分运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经中央领导批准,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工信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在全国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我县贯彻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各类媒体媒介要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具体要求是:
报纸类:《肥东》报按每期一个1/4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3个整版。
广播类:县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至少3次。
电视类:县电视台两个频道每天播出8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2次;《肥东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期刊类:各主要内部期刊每期至少刊登1个页面。
互联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宣传网、文明网、肥东论坛等网站,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
手机类:肥东新闻中心、肥东移动、肥东电信、肥东联通在全县范围内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社会媒介:县各职能部门协调安排在各类交通运载工具和公共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各主管部门组织大型商场和宾馆饭店在重要节日期间,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
二、形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运行机制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媒体要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机制。媒体日常公益广告宣传,由各媒体自行制作刊播,自行审核把关。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发布通稿,各媒体集中刊播,依托肥东新闻中心、肥东广播电视台、肥东文明网、肥东移动、肥东县城管局设立5家“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中心,分别牵头设计制作平面类、广播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户外广告类公益广告,并集纳其他媒体的优秀作品,形成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媒体无偿选用。5家中心承担设计制作的公益广告通稿作品,由县文明办审核后发布。
保障机制。各媒体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媒体自身加大投入,在财力、物力上予以保障。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公益广告宣传给予扶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监督激励机制。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考评。县网宣办会同县信息办指导和考评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纳入文明网站测评;县文广新局指导和考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报刊类媒体;县交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工具、公交站牌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文行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火车站、汽车站以及窗口行业和单位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城管局会同县工商局对电子大屏幕、广告牌等户外广告媒介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住建局负责对公园、广场、道路隔离栏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商务局会同县工商局负责对商场、市场(含农贸市场)、餐饮店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旅游局负责对宾馆和旅游景点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房产局负责对楼宇和小区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教体局负责对各学校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县直党政机关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建管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交通路口、停车场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县卫生局负责对医院及其它医疗机构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全县其它公共场馆、公共设施公益广告宣传由各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考评,全县所有公共场所公益广告数量大于广告总数的20%。以上考评纳入文明县城、文明单位考核测评,长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不断推出优秀作品。
三、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组织领导
摆上重要位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和媒体要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好工作,推动正风正气形成。
抓住关键环节。着重围绕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健康知识等四个方面,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与“中国梦”、“美丽中国”、“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肥东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紧密结合,与肥东县情紧密结合,推出一批公益广告,营造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
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媒体制定实施方案和刊播计划表,于1月28日前报县文明办审批后落实。
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具体任务是:制定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公益广告制作刊播计划;协调5家中心设计制作公益广告;组织报审公益广告通稿,提出集中刊播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对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指导和考评。各相关部门、单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建立工作月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单位、媒体每月1日将上月刊播情况及时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综合上报,并进行通报。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