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志愿服务工作,有效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在全县形成学习雷锋、开展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现就做好2013年全县志愿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国志愿服务测评体系》和《安徽省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为依据,以促进人际和谐、社会文明为目标,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全县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标准化。
二、工作思路
落实好“三个一”:把握一个定位,即志愿服务为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普及一个理念,即“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做亮一个品牌,即扎实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抓住两个重点:抓住重点时段,组织好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抓住重点场所,组织好车站、主要交通路口和重点风景旅游区的志愿服务。
完善三支队伍:依托各级党组织成立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依托各级文明单位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依托物业公司成立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支持帮助各类社会志愿组织开展活动。
三、工作目标
实现三个转变:实现参与人员由青年人为主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活动时间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转变,管理方式由松散型为主向规范化转变。
形成四个机制:形成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纳入文明县城和文明单位测评的考核推动机制,社区登记注册、组织培训、对接需求的管理运行机制,活动记录、星级认定、评选先进的表彰激励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抓好志愿服务活动开展
1、关爱他人。重点抓好四类志愿服务:①开展敬老志愿服务,为空巢老人以及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②开展爱幼志愿服务,为留守儿童等有困难的儿童提供帮助;③开展帮农民工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排忧解难;④开展助残志愿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帮助。
2、关爱社会。重点抓好六类志愿服务:①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志愿服务;②开展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志愿服务;③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④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⑤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3、关爱自然。重点抓好三类志愿服务:①开展普及环保知识志愿服务;②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③开展植树造林志愿服务。
(二)抓好志愿服务队伍组建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做实本地区本系统的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建立常备志愿者档案,能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要有不低于30人的志愿服务队伍,各级文明单位要有不低于10人的志愿服务队伍。肥东文明网链接市文明办开通的“合肥市志愿者服务专题”网页将常年为新志愿者注册提供服务,网址为:http://221.130.129.140:8080/wmb/index.xp。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托这一平台,组织志愿者积极注册,选填肥东县,建立全县统一便捷的志愿服务档案。
(三)抓好志愿服务典型推报
县文明办每月将向市文明办推报1名左右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市文明办每月将向省文明办择优推报3名志愿服务优秀典型。请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发现、培育本地区本部门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并按照每季度向县文明办推报1名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要求进行上报。县文明办将根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全年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推报情况,在年底积极推荐优秀典型参与全市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统一表彰。推报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每月8日前将推报材料报到县文明办,个人优秀典型事迹推报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集体优秀典型事迹推报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并附原底版照片5至10张和志愿服务心得100字左右。
(四)抓好志愿服务宣传普及
县属有关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要开设志愿服务专题专栏,每月刊播志愿服务专题次数不得少于6次,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次数不少于4次。公共场所、乡镇、村(社区)、楼院要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肥东文明网要及时刊载志愿服务最新消息,扩大志愿服务活动影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教体局要进一步落实将“志愿服务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中”的测评要求,并大力宣传推广。
(五)抓好志愿服务阵地建设
各乡镇要指导社区普遍建立由党支部、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联合组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并切实发挥作用;要在重要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六)建立志愿服务组织网络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志愿服务组织网络,明确志愿服务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于3月20日前报县文明办。
(七)抓好民间志愿服务组织
各类民间志愿服务组织要根据各自实际,各展所长,广泛开展各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并积极参与到全县文明交通、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工作中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联系、沟通,在工作中加强与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全县志愿服务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五、工作要求
1、给予高度重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志愿服务工作摆上一个重要位置来抓,要明确专人负责志愿服务工作,并保障相应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在3月20日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拟定好本地区本部门全年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底有总结。
2、扎实开展活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以志愿服务大队或志愿者服务队名义开展活动次数不得少于三次;社区每周依托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注意资料收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均要保存好相关资料,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活动照片,最好有新闻媒体宣传材料。
4、加大督查考核。县文明办已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县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指标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志愿服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5、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文明办和肥东文明网报送志愿服务活动信息,便于扩大活动影响,相互借鉴,取长补短。邮箱:fdwmbzdk@163.com,fdxwmw@126.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