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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和投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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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举办的第三届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名单已经公布。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推荐的基础上,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认真酝酿,日前,确定产生了第三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54名,已于3月28日在《安徽日报》、《安徽工人日报》、《安徽青年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安徽市场报》及安徽文明网、中安在线等媒体上公示,并于3月28日至4月28日在全省范围内接受公众投票。公众可选择填写纸质选票、网上点击投票(投票网址:http://www.ahhaoren.cn/system/2012/12/21/006143172.shtml)参与评选。
  合肥市余竹云、陈万霞(我县推荐的候选人)、周传金、李孝香和刘士圣、金岚岚、朱爱云分别入围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候选人。他们的入选类型及投票序号为:余竹云(助人为乐,序号A02),陈万霞(助人为乐,序号A03),周传金(见义勇为,序号B07),李孝香和刘士圣(诚实守信,序号C06),金岚岚(敬业奉献,D10),朱爱云(孝老爱亲,序号E03)。
  为了更好地宣传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学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
  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可贵品质和崇高精神,推动全县道德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为建设更加美好更加幸福肥东作贡献。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道德模范候选人特别是我县推荐的候选人先进事迹和全县各地各单位开展第三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学习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积极组织开展投票评选活动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层层发动,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投票评选活动,要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的带头作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投票,各文明单位参与投票的干部职工数要不低于90%,各乡镇、村(社区)宣传发动辖区群众参与投票的人数要不低于60%。本次投票采用平面媒体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各地各单位要尽可能将3月28日的6种报纸刊登的选票进行收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填写。要利用网络投票便捷的优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投票,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
  三、投票评选活动具体规则及要求
  投票评选按照投票规则进行。平面媒体(6种报纸)及网络(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投票,所选每类候选人必须选满4人,每张选票所选五类候选人共计20人,多选少选均无效。一个身份证号限投票一次,不能在平面媒体和网络上重复投票。平面媒体投票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28日,选票复印无效,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网络投票时间为3月28日00:00至4月28日24:00,投票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目前所在地为必填项,并确保真实,否则无效。
  四、做好选票收集整理及统计工作
  两种投票方式都要严格对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避免出现无效票,务必确保投票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填写好的选票及时回收整理,报纸选票按照报纸类别每50张装订一册编号并统计汇总,加盖公章,于4月20日前送至县文明办,并同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联系电话:67708246,邮箱:fdwmbzdk@163.com,肥东文明网邮箱:fdxwmw@126.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