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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2017年7月份好人线索推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11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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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办〔201759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172月份以来,肥东县一直高度重视好人线索推报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加强督促指导,每月及时统计通报,全县好人线索推报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连续6个月超额完成市文明办下达的任务。7月份全县共成功推报好人线索数量达1734条。从统计情况看,大多数乡镇、开发园区及县直单位、文明单位一直把“身边好人”推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能始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月乡镇、开发园区任务完成情况不太理想,县直单位和文明单位完成情况较以前相比有所改善。其中,本月乡镇完成好人线索推报数60以上分别是店埠镇、古城镇、撮镇镇等乡镇,县直单位和文明单位完成好人线索推报数20以上的是县人大办。此外,白龙镇、元疃镇、陈集镇、桥头集镇、包公镇、县房管局、县地税局、县检察院、肥东一中、县自来水厂、张集学校、县建行、县审计局等单位任务完成较好、推报数量较多。经研究,对以上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但毋庸讳言的是,部分乡镇和单位对此项工作仍然没引起重视,对每月的通报置若罔闻,紧一阵松一阵工作,任务完成时好时坏,更有甚者,连续几个月不闻不问,工作一直没有开展。在此,对未完成推报任务特别是零推报、连续几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好人线索推荐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希望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对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每月完成推报数量。同时,务必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材料推荐候选人参评各级“身边好人”。 

 

附件:肥东县20177月份各单位好人线索推报情况统计表.docx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816            

 

 

报:市文明办,县文明委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