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17年6月份好人线索推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东文明办〔2017〕49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17年2月份以来,特别是3月份专题会议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强好人线索推报工作,积极选树“身边好人”,连续5个月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好人线索推报任务数,连续5个月有好人好事当选“合肥好人”。6月份全县好人线索推报数量达1724条,撮镇中学8旬退休老校长捐资17.5万元设立“励志奖学金”当选6月份助人为乐类“合肥好人”。
从统计情况看,大多数乡镇、开发园区及县直单位、文明单位一直把“身边好人”推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能始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乡镇、开发园区任务完成情况相对较好,县直单位和文明单位完成情况不尽如人意。其中,本月乡镇完成好人线索推报数60以上分别是白龙镇、桥头集镇、古城镇、店埠镇、响导乡、包公镇、长临河镇等乡镇,县直单位和文明单位完成好人线索推报数20以上的分别是庐州卫生科技学校、实验小学,县自来水厂。此外,循环园、八斗镇、县房管局、县人大办、县移动分公司、县检察院等单位任务完成较好、推报数量较多。经研究,对以上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但毋庸讳言的是,部分乡镇和单位对此项工作仍然没引起重视,对每月的通报置若罔闻,紧一阵松一阵工作,任务完成时好时坏,更有甚者,连续几个月不闻不问,工作一直没有开展。在此,对未完成推报任务特别是零推报、连续几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好人线索推荐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希望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对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每月完成推报数量。同时,务必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材料推荐候选人参评各级“身边好人”。
附件:肥东县2017年6月份各单位好人线索推报情况统计表.docx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报:市文明办,县文明委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