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三大革命”助推美丽乡村展新姿
2012年9月以来,肥东县紧紧围绕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按照全市先行、全省示范、全国典型的标准,紧扣“生态环境优美、乡风人文和美、群众生活甜美”的目标,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
自2016年,肥东县紧紧围绕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紧扣“生态环境优美、乡风人文和美、群众生活甜美”的目标,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环境整治、人口集聚、产业支撑、文化养育、服务提升”五大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抓规划编制,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经过认真调研,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上位规划,修编完成了肥东县村庄布点规划。综合考虑产业基础、人口集聚程度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全县共规划拟建166个中心村,涵盖高效农业、休闲旅游、工商发展等5种类型。依据村庄布点规划,2016年2月,肥东县召开规划专题推进会,招标确定了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修编设计单位,7个乡镇政府建成区整治和5个市级中心村地形图测绘及建设规划设计单位;年初又从市规划局推荐的16家绩优规划设计单位中招标编制了9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7个省级中心村和16个市县级中心村建设规划。中心村规划坚持以村庄建设规划为龙头,做到农田水利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三规合一”。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尤为注重吸纳群众意见,体现差异性,体现农村特点。
抓资金整合,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从2013年起,肥东县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并每年按5%增长,肥东县坚持以乡镇为投入主体,县级以奖代补,制定和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将一事一议、大湖区减负资金、中央财政追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小城镇建设等涉农的27个项目资金按照正面清单部分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抓项目管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肥东县坚持用项目来管理建设,依据中心村规划,按照村庄道路体系、水环境治理(给排水、污水处理等)、绿化和塘坝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民房屋整治5个类别,将美丽乡村的建设任务项目化。在建设中,坚持建设抓项目、进度抓项目、调度抓项目,坚持资金安排到项目、责任落实到项目、任务分解到项目,以具体的、一个一个的项目建设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13、2014、2015年度肥东县共计48个中心村已通过省级验收;2016年度7个乡镇建成区整治和5个市级中心村完成建设任务,2017年度全县9个乡镇政府驻地、7个省级中心村、8个市级中心村和8个县级中心村建设快速推进。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同时优先选择牌坊回族满族乡、长临河镇、包公镇等文化积淀深厚、生态环境优良、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重点加以扶持培育,建设一批独具特色、产城融合、惠及群众、具有徽风皖韵的特色小镇。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同时优先选择牌坊乡、长临河镇、包公镇等文化积淀深厚、生态环境优良、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重点加以扶持培育,建设一批独具特色、产城融合、惠及群众、具有徽风皖韵的特色小镇。
眼下,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是肥东美丽乡村的真实写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肥东的美丽乡村建设将越来越好、越来越美,真正在新时代里顺应农村群众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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