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实践活动的通知
东文明委〔2014〕15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今年9月20日是第十二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民道德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公民道德日”宣传教育活动,使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加强我县市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建设,为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9月15日—10月15日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发动全县各级志愿者,以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为重点,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引导群众遵守社会公德、倡导文明言行,共同营造优美社会环境。以食品行业、窗口行业为重点,重点整治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推动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2、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道德讲堂、道德学堂等系列活动。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扬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形成学楷模、知荣辱、促和谐的时代风尚,达到以道德榜样带动群众、以正面宣传教育群众、以创意活动引领群众的效果。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开展一次主题道德讲堂活动。
3、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简报、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建设围档、手机短信等各种载体或阵地,积极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宣传《肥东市民文明公约》、合肥城市精神等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爱国爱家、继承传统、缅怀先辈、文明向上的情怀。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创新形式,广泛参与。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创新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载体,使广大市民在活动中被感染、受教育。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公民道德建设的文明风尚和浓厚舆论氛围。
4、认真部署,及时总结。要认真部署此项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开展活动的图片和活动小结请于10月28日前报县文明办,邮箱fdwmbzdk@163.com,肥东文明网fdxwmw@126.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9月10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规范: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规范: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个人品德规范:
正直善良、刻苦勤奋、自强自立、克己奉公、见义勇为
“公民道德日”宣传口号
1、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行为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
4、道德品质贵在坚持,文明风尚重在行动。
5、修身律己 崇德向善 礼让宽容 诚实守信
6、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7、倡导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8、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9、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0、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