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文明公约(守则)宣传的通知
东文明委〔2014〕16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肥东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结合中央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要求,根据市文明委的部署,县文明办组织修订了《肥东市民文明公约(守则)》,现将有关内容公布,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单位组织好市民文明公约(守则)的宣传实践工作。
一要加强社会宣传。各级新闻媒体通过组织市民讨论、邀请专家解读等方式,大力宣传市民文明公约(守则);同时要结合“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深入宣传《肥东市民文明公约(守则)》内容,唱响文明主旋律。各地各单位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制作公益展牌、设立宣传橱窗、印制宣传纸杯等方式,引导市民讲文明树新风,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小区物业要通过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楼道贴画等让文明公约(守则)深入社区百姓生活;各乡镇、村(社区)可以文明公约(守则)为主题,编排小品、情景剧等,在社区、广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表演,让文明公约(守则)成为家喻户晓的行为规范和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开展实践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践行文明公约(守则)行动。要发挥党员干部在引领社会风气中的示范作用,从小事做起,注重行为举止细节,带头践行文明公约(守则)。同时开展文明办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要在各级中小学开展宣教活动,让孩子们熟悉《文明公约(守则)》并自觉遵守。社区是培育市民文明生活方式的基地和摇篮,要将文明公约(守则)倡导的居民文明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渗透到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三要注重总结提高。《肥东市民文明公约(守则)》是塑造文明社会风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文明公约(守则)的落实。要注重总结提高,注意发现宣传实践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在全社会形成自觉践行文明公约(守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浓厚氛围。广大市民要发扬主人翁责任感,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文明公约(守则),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为实现合肥“大湖名城 创新高地”的城市梦想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地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如有好的做法、经验,请如实总结并报送县文明办,邮箱fdwmbzdk@163.com。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9月11日
肥东市民文明公约(守则)
十 要
一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要热爱肥东,建设家乡;
三要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四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六要志愿服务,助人为乐;
七要移风易俗,健康娱乐;八要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九要勤劳节俭,反对浪费;十要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八 不
一不乱闯红灯,危害交通秩序;二不乱停车辆,挤占道路交通;
三不乱摆摊点,影响市容环境;四不乱丢垃圾,破坏卫生整洁;
五不乱贴乱画,污染视觉空间;六不争抢拥挤,扰乱公共秩序;
七不乱搭乱建,侵占公共资源;八不破坏绿化,损坏绿地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