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实施方案
东文明委〔2014〕19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中国梦”为目标,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充分挖掘学校、家庭、社区优质教育资源,创设联动发展平台,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争创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目标,通过发挥学校教育的龙头带动作用,社区教育的平台辐射作用,创设活动载体,逐步提升家庭教育的基础保障作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针对性、实效性,为建设更加美好幸福肥东做出应有贡献。
三、工作内容
(一)资源共享
1、学校:本地条件较好的中小学运动场地及设施、辅助教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实验室、多功能厅等,在完成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后、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可逐步分类向社区居民开放,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2、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场地及资源,设立并完善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三室一校”,含心理咨询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家长学校等;定期向未成年人开放(每周至少一次),丰富未成年人课余、假期生活,实现一个阵地多种功能、一块场所多种用途,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二)教育共建
1、学校: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定期主动走入社区,协商学校与社区教育合作事项,介绍学校,了解民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二是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了解掌握特殊家庭生(含留守儿童、贫困生、单亲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和行为偏差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辅导(含心理辅导和学习辅导)和其他助学措施。三是建立家访登记制度,记录教师家访过程、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建议。
2、社区:一是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志愿服务站,把社区各类人才和社会热心人士有组织地汇集起来,发挥辖区内各职能部门能动性,形成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人才结构多样的志愿者队伍,开设“菜单”服务,每学期至少2次走进校园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法律讲堂、禁毒宣传等专题教育活动。二是开展“道德小模范”、“文明小公民”评选,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校园活动,丰富未成年人道德体验,引导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奋发向上。
(三)家教互促
1、学校:一是依托家长教育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家长学校活动,为家长提供便利的教育服务。通过专题讲座、家教沙龙研讨等,开展家教知识普及、法制宣传,促进亲子共读等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家长的育人水平,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区育人环境。二是主动走入社区,宣传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形成合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社区:一是协助辖区内学校“家长教育委员会”,建立学生家长联系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推进、宣传、普及家教新理念、新知识。二是凸显“服务”功能,关注寒、暑期青少年学习与生活,切实解决部分特殊家庭实际困难(有创新举措或案例)。三是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家庭为单位的交流性活动,与学校共同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四是协调解决社区居民与学校的纠纷,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
(四)实践联动
1、学校:配合所在社区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站,对中小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文、体、艺、科技、社会实践等方面社会公益活动。
2、社区:各社区要与辖区内学校共同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站。活动站站长由社区负责分管文教卫人员担任,各站点选配专兼职辅导员2—3人,由各站视活动开展需要在区域内选配。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社会公益活动,使活动站成为学生校外活动的主要阵地。各活动站充分搭建、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实践平台,建立互动实践联动联席会议,整合区域内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业等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四、实施步骤
本项活动从2014年9月启动,至2015年建立长效机制,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14年9月至10月)各乡镇、开发园区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认真规划,全面动员,宣传到位,为工作实施奠定基础。
(二)推进实施(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学校、社区按照规定要求,逐步落实,稳步推进。各地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互通交流活动,总结情况,完善工作措施。
(三)总结推广(2015年9月)学校、社区要总结阶段性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并积极推广。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表彰一批经验好、影响力大、示范作用强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中长期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学校、社区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工作机制,制订活动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活动内容、完成时限,共同推进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二)加强宣传策划。充分运用县属新闻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强势,扩大民众知晓率。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本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教体局要将各校与社区活动开展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县文明办要将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文明社区的重要条件。县文明委将定期组织督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依据。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