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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县志愿服务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2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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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委〔2015〕10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县志愿服务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大力普及“学习雷锋、服务社会、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县志愿服务优秀典型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2014年度全县志愿服务工作优秀典型分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优秀集体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2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知名度、影响力。
(二)优秀个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二、推荐名额
全县拟表彰20名志愿服务优秀个人、15个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各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和县文明委平时掌握情况而定。
三、评选程序
各名额分配单位于6月15日前按要求把材料报送到县文明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要求
1、每位候选人需附一份3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15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一张个人电子版照片和个人基本信息(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
2、每个候选集体需附一份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一张集体照片、三张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和联系人基本信息(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
3、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县文明办指导科,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fdwmbzd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单位2014年度县优秀志愿服务典型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县志愿服务优秀典型推荐评选活动,是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县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评选身边典型、学习身边典型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的过程,成为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有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2、深入基层,广泛发动。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注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新闻宣传要贯彻推荐评选活动始终,要开辟专版专栏,刊载志愿服务优秀典型事迹,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弘扬志愿服务理念,传递社会正能量,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附件:1、肥东县2014年度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优秀集体、优
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肥东县2014年度志愿服务工作优秀集体申报表
3、肥东县2014年度志愿服务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