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6月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月评排名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月评活动的通知》,县创城办于2021年6月上旬对建成区上报的所有样本点及小区、背街小巷进行月度测评。本次测评共25项,分为三类:一是分建成区点位测评项目,共22项,每项分值100分;二是分社区测评项目,共2项,每项分值100分,三是分乡镇(园区)测评,分值100分(已单独通报)。现将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测评情况
(一)建成区点位测评
随机抽取主次干道(注明路段起止位置)、商业大街、集贸市场、医院、营业厅和银行网点、景点景区、宾馆饭店、学校及周边环境(共两所,包括1所中学、1所小学)、政务大厅、公园、公共广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公共卫生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筑工地、实体书店、交通路口、公交站牌、公共文化设施。
(二)分社区测评
每个社区抽查1个居民小区、1个背街小巷。分社区具体测评结果如下:
肥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