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肥东县领导干部包联创建重难点责任制的通知
室〔2016〕82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各创建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发园区)共同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县文明创建水平,县委、县政府决定建立肥东县领导干部包联创建重难点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联人员分工
县四大班子领导联动1-2个县直部门负责人包联1条主次干道、1条街巷支路、1个老旧小区(农贸市场、游园广场)、1个交通路口、1处校园周边环境;县四大班子领导为路长,对包联的项目负总责。各包联县直部门负责人担任路段长,在路长的领导下对包联的项目负具体责任;各乡镇(开发园区)、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商务局、县教体局等创建主体是责任单位,对路长、路段长巡查中发现并通报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和反馈。
二、包联工作职责
1.宣传职责。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教育和劝导活动,督促沿街沿路单位、门店落实责任区管理责任,对违反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要求的行为予以制止。
2.督查职责。按照管理标准对包联路段、小区、农贸市场、交通路口、中小学校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文明创建情况以及基层“网格化”城市管理人员在岗履责情况进行督查。
3.督办职责。要跟踪督办问题的落实情况,并充分发挥协调优势,帮助基层单位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包联督查方式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徒步巡查制和网格化管理制相结合,每个项目的包联路长每周带队对责任项目至少开展一次不少于1个小时的徒步巡查,包联路段长要经常性开展巡查检查。在包联工作中,可结合实际安排夜查、薄弱时段检查、重点问题专项督查,及时全面发现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办解决。
四、督查管理标准
(一)主次干道管理标准
1.主干道、非主干道名称、公共图形标识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主干道、非主干道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4、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
5.城市主要道路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6.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99%;
7.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8.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9.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二)街巷支路管理标准
1.背街小巷名称、公共图形标识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背街小巷路面硬化,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
3.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4.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5.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
(三)生活小区管理标准
1.有创建宣传栏刊登文明创建内容,宣传内容及时更新;
2.治安、消防符合安全基本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
3.整体环境干净整洁,路平灯明,排水通畅,环卫设施基本完善,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露天垃圾池、乱堆放、乱悬挂、乱晾晒、乱搭建、毁绿种菜现象;
4.居民楼内公共楼道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四)集贸市场管理标准
1.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2.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内卫生整洁有序;
3.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
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5.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6.在醒目位置放置公平交易称,并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7.“诚信经营户”“文明经营户”挂牌经营,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8.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五)交通路口管理标准
1.主要交通路口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完善;
2.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4.交通路口无严重阻塞,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后能够通过;
5.市民能够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六)校园周边管理标准
1.在上学、放学时有公安干警或协管员在校园周边执勤;
2.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设有交通标志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3.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4.中小学校园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出版物销售;
5.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无网吧、电子游戏场所。
(七)游园广场管理标准
1.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标牌广告用字规范,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有序、优美,气氛祥和;
3.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无障碍设施等)完备,功能良好;
4.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5.已设的公用电话、报栏、座椅、窨井、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八)公共秩序管理标准
1.责任路段严格按照责任区制度相关标准执行,无乱堆放、乱停放、乱搭建、乱悬挂、乱晾晒、乱涂写、乱张贴、乱倒垃圾等城市管理“八乱”行为,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满溢;
2.网吧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无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没有无证照经营黑网吧,图书、音像、报刊等出版物经营场所无销售侵权盗版物和非法出版物行为;
3.绿化维护正常,无毁绿种菜现象,小区内绿化无缺损、垃圾堆积现象,路边绿化带修剪及时,行道树树冠整齐,无枯死现象,绿化带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缺档,无严重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五、问题发现、处理、解决机制
1.实行包联路段长发现问题责任制。各包联路长是所包联项目创建问题发现的第一责任人,包联路段长是直接责任人,要通过“四查”方式(徒步巡查、夜查、薄弱时段检查、专项督查)及时全面地发现所包联项目的各类创建问题。
2.实行问题现场处置跟踪销号制。对于发现的文明创建问题,包联路段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通报相关单位、部门分清责任及时解决。同时,对于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管理、“五小行业”管理、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校园周边环境、路口交通状况、路段环卫设施和市场化清扫保洁等方面的问题,要分别及时通报县水务、商务、卫生计生、住建、教体、交警和城管等部门,由其在责任范围内解决或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解决。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要将问题处理进展和解决情况报送包联路长和交办的路段长。包联路长和路段长要负责对发现的问题不间断跟踪督办,直至解决销号。
3.实行突出重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制。对情况复杂、难度大、责任不明的、暂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由包联路长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挂牌督办。
六、评议通报
1.各路长要在路段长单位确定一名包联工作联络员,与县城管局每周对接一次通报巡街情况,县城管局每周汇总问题派单督办或挂内网督办。县文明办每月组织人员对县城管局督办的创建问题的解决成效进行评议,并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2.对路段长包联督查中发现的创建问题多、群众意见大、媒体集中曝光的项目,县创建指挥部将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并在《肥东晨刊》进行曝光,真正把领导干部包联创建重难点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到位。
附件:肥东县领导干部包联创建重难点责任制一览表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附件:肥东县领导干部包联创建重难点责任制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