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合肥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根据中央文明办统一部署,7—9月将对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文明程度进行测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了解申报城市市民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全面配合合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充分调动全县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到我县争创全省文明县城的热潮中,全面增强对县城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责任感,现就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2年版)、《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内容为重点,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教育和全方位的舆论引导,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提升县城文明程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创建目标,激发创建热情,增添创建信心,从而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争创文明县城活动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二、任务分工
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2年版)、《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内容,按照“电视有专题、报纸有专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互动、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图文、公交有标识、社区有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各乡镇(开发园区)主体作用、县直职能部门行业牵头作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主阵地作用,抓住重点关键,攻克薄弱环节,综合运用一切宣传手段与形式,扎实推进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宣传教育工作。
(一)新闻媒体宣传。6月25日至9月30日,县属新闻媒体要拿出主要版面和时段,开辟专栏、专题,对测评内容和要求进行深入解读;对广场、公园、汽车站、火车站、主要商业大街、商场、社区、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线路和出租车行业等公共场所文明现状进行客观报道,表扬好人好事,曝光不文明现象;积极宣传报道各相关责任单位提高县城公共文明水平的各项工作举措;要精心设计、制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花,广播、电视要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和宣传字幕。
(二)公益广告宣传。6月30日前,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各乡镇(开发园区)在主要公共场所按照20%的比例要求,把文明创建户外大型公益广告设置到位,力求紧扣主题、立意新颖、设计精美、布局合理。6月25日至9月20日,县直各单位内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县城公共文明、志愿服务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火车站、汽车站、公园、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精美的县城公共文明、志愿服务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
(三)制作发放宣传画。6月25日至7月30日,县文明办印制县城公共文明建设宣传画1万份,张贴到各社区(居民小区)。
(四)乡镇(开发园区)、村(社区)宣传。着重抓好辖区居民的普及宣传工作。6月25日至9月20日,各乡镇(开发园区)、村(社区)要紧紧围绕测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自我宣传、自我教育功能;通过张贴宣传画、发送宣传册、组织知识问答、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解读和普及测评内容;组织发动乡镇(开发园区)、村(社区)、辖区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推进文明常识、道德规范、创建知识进万家,确保宣传覆盖率和群众知晓率达到100%。乡镇(开发园区)、村(社区)、楼院设有与环境相融合的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五)学校宣传教育。6月下旬,县教体局依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2年版)、《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相关内容,部署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利用校园网、广播、升旗仪式、校会、班会等形式广为宣传,确保学生知晓率、参与率100%。
(六)建筑工地宣传。6月25日至9月20日,建筑业(建筑工地)要利用网站、培训、例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在全行业开展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宣传教育;制作《县城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挂图》,张挂施工现场;利用工地外围墙和脚手架等设施,书写、张贴县城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标语。
(七)公交车出租车宣传。6月25日至9月20日,县交通局在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播放合肥市民文明公约、公益广告、宣传字幕等与提升县城文明程度有关的内容,并做好公交车车体、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宣传。县交通局要抓好全县出租车车体公益广告宣传。
(八)窗口行业宣传。6月25日至9月20日,县总工会(文行办)布置、督促、推进各窗口行业服务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窗口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县城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标语,要在单位内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县城公共文明建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放大窗口效益,开展优质服务,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展示文明风采。
(九)文化活动宣传。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充分利用青少年宫、文化馆(文化站)、图书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大力宣传县城公共文明、志愿服务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十)网络手机宣传。6月下旬起,县文明办、县网宣办要着重抓好党委政府网站、网页提升县城文明程度相关内容的宣传,力求宣传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加强群众性网站的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抢占网络宣传阵地。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定期每月向手机用户发送文明短信,进行温馨提示;设计、录制、开通“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电话彩铃;重点发送与测评内容关联度高的文明创建标语,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了解创建,进而支持、参与创建。
(十一)党政机关宣传。6月下旬起,着重统筹抓好党政机关、党团员、公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员和公务人员率先垂范作用,带头提高文明素养水平,带头支持、参与创建,带头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下旬)本阶段重点是做好宣传方案、培训宣传骨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各责任单位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6月25日前上报方案和具体宣传责任人名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下旬—2012年9月)
本阶段重点做好宣传教育方案的细化落实工作,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支持、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2年7月10日—2012年9月)
县文明委将于7月10日开始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专人负责,保障到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各单位要全面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建意识,把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在文明创建宣传教育上出真招、动真格,用真功、求真效,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宣传工作经费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
(二)围绕主题,形成声势。各乡镇(开发园区)、各单位在开展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宣传教育工作中,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全县掀起新一轮县城公共文明建设高潮。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文明委将采取明察暗访、模拟考核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宣传责任人履职情况。对宣传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做到问责到底、追究到人、奖罚到位。
(四)措施得力,注重实效。各乡镇(开发园区)、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要求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要制定过硬措施,创新宣传形式,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激发群众热情,吸引群众参与,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
1、肥东县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工作宣传标语
2、测评体系对新闻媒体与网络宣传的具体要求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
附件1
肥东县提升县城文明程度工作宣传标语
1、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
2、争创全省文明县城,推动肥东跨越式发展。
3、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4、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5、学习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6、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
7、学习道德模范,弘扬传统美德。
8、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高个人品德。
9、学习道德模范,争当文明有礼的肥东人。
10、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11、排队上车,有序下车。
12、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秩序。
13、让读书成为一种时尚,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14、参与志愿服务,争当时代先锋。
15、互帮互助好邻里互敬互爱好家庭。
16、告别生活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建设美好肥东。
17、人人动手参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
18、共建文明县城,共享文明成果!
19、文明上网,文明办网,共建网上精神家园。
20、传播网络先进文化,树立网络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