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肥东县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的方案
东文明办〔2014〕14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肥东县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强化宣传,着力提高公众环保素质。通过环保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素质,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认识环境问题,大力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措施
按照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单位、媒体、公众“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难点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全民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活动等,全方位、多形式、多手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一)新闻宣传。县属新闻媒体要开设大气污染防治专栏,定期不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阶段性进展、重大工程、重点和难点、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等开展深度报道。加强与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宣传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及成效,不断扩大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影响力。
(二)社会宣传。在县城、乡镇主要出入口、重点路段、重要公共场所设立大型户外宣传公益广告和标语;利用电子屏、显示屏播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商场、进宾馆、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十进”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乡镇、村(社区)、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氛围;执法、审批服务窗口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提示条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大型超市、商场、宾馆、酒店、景区等设置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要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三)全民环境教育。要抓好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工作。全县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每学年开设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地方课程使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绿色学校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征文比赛和绘画竞赛活动,引导青少年认识生态环境、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各种公益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四)公众参与。依托政民直通车和环保信访渠道收集市民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学生代表等社会各阶层人士,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视察、座谈和参观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人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设计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使公众能够“身入、心入、深入”,共同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而努力。组织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学校师生等,开展“关爱山川河流”、“保护店埠河”、环巢湖环境治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环保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加强文明出行环保科普知识普及,进一步开展绿色出行等公众参与活动。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