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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肥东县201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0 00:00:00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 fdwmw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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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文明委〔2013〕25号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2013年度“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全面推进我县2013年文明交通工作,为我县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创造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肥东县201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3年7月14日          


 

肥东县201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化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和交通安全宣传,巩固、优化我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的各项成果,全面提升我县文明交通水平。根据全国、省、市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肥东县201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继续巩固、优化2011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使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机动车交通守法率、道路交通事故率显著下降,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和对交通环境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1、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应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媒体联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大力宣扬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推介各单位、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及时曝光不良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以及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驾驶人和单位;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曝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切实用好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及时发布警示、提示和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委宣传部、县外宣办(网宣办)、县直各部门)

2、加强大型主题活动组织策划。围绕2013年活动主题,提前策划,精心部署,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等重点时间节点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年”、“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无记分奖励”等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3、加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推广应用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主题宣传教育基地科技成果,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科技馆,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宣传。(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协)

4、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艺作品创作、征集与传播活动,倡导“文明驾驶、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文化。编写客运驾驶人、新驾驶人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积极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活动,向农民发放交通安全书籍、资料。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组织策划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各类文艺汇演、知识竞赛、绘画比赛、培训讲座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5、加强重点驾驶人宣传教育。以客、货运驾驶人、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新驾驶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宣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二)常态化开展交通示范路口文明劝导活动

6、根据全县道路交通状况和管理实际,确定2013年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深入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社会单位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撮镇镇、县直各部门)

(三)深化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文明出行社会风尚

7、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社区群众、企业职工等各类群体,积极加入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服务行列。制定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规范,强化文明礼仪知识、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的培训,提高志愿者参与交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开发园区、各文明单位)

8、组织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把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作为常态化活动,调动各类志愿者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争当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活动。精心设计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项目,以县城主要交通路口、中小学校等区域为重点,发动相关单位定点包片,组织志愿者参与交通服务引导,劝阻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店埠镇、撮镇镇、肥东经济开发区、各文明单位)

(四)优化完善交通设施,创造安全有序通行环境

9、完善县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县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对市政道路行人、非机动车道路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排查,对人流密集、混合交通严重的路段,采取增设隔离护栏等措施;改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条件,规范人行横道的通行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增设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发动社会力量查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和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安监局)

10、优化县城通行环境。对城区道路交通问题进行清理,解决路边占道经营、散发传单、小卡片等一系列扰乱交通秩序、污染县城形象的行为;全面强化交通管理职能,源头管理、执法管理、设施建设等各项措施,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推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局)

11、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摸排,在支路进入主干道、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增设强制减速带和警示标示、过街设施,安装路灯、电子监控设备、隔离桩(栏)等,防止因道路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加大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道路安全设施防护水平,加强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完善优化路网布局结构,提高公路养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各乡镇、开发园区)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2、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牵手平安行”、“护花行动”等主题活动,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为重点,健全安全行车规范,按照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驾驶人培训、考试标准体系,完善驾驶人考试项目和评判要求、考试场地建设,以及计算机考试系统建设和监管标准。督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予以处理。建立完善客货运企业奖惩机制、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抄告曝光机制、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安监局)

13、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长效机制建设。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三小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4、做好农用车进城时规范行驶和停放的宣教工作,加大对农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的有序、整洁、畅通。农机车辆、驾驶人在年检、审验时,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未能提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已处理证明的,不予年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机局)

15、推进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课堂”。针对学生特点编写、印制交通安全知识课本,将文明交通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督促各中小学校通过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拒绝交通事故,利用学校多媒体教室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片,并结合社会实践,通过主题班会、征文、组织学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参与文明交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教体局)

16、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工作机制。制定文明交通行动公益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制作、刊播力度,细化工作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广泛开展文明短信传递活动,引导群众讲文明、重安全、守交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肥东新闻中心)

17、发挥测评导向作用。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列入推荐申报全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发挥测评导向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六)持续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

18、深化示范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文明县城创建、窗口单位创先争优以及学雷锋活动,创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示范路、示范岗,培育形成一批文明交通亮点,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全面提升城乡整体文明交通水平。(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9、强化各成员单位内部教育管理,建立内部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以“文明交通我先行”为主题,通过签订文明交通责任书、设立警示墙、开设宣传专栏、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践行文明交通行动,杜绝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争做文明交通表率,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责任单位: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上中旬)

制定《肥东县2013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和谐的文明创建氛围。

(二)启动阶段(7月下旬)

各成员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分解方案,逐级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三)实施阶段(8月至年底)

充分发挥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协调并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能,狠抓文明交通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断掀起宣传高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文明交通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将文明交通建设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实施方案细化内部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例会点评、总结经验。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例会,点评工作,总结提炼“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文明交通创建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细化考核,严格奖惩。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文明交通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