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 肥东县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近两年来,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肥东县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从各自实际出发,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创建和道德实践活动,有力推进了肥东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一步推进全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县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和《肥东县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今年进行新一届(2017—2018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县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利民惠民,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经验,表彰在“五个文明”建设中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引领肥东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新提高,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为早日实现“千亿GDP、百亿财政收入”目标、加快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申报评选
(一)评选条件
被推荐单位必须是近两年(2017、2018)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建设方面做出成绩,在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做出榜样,达到“肥东县文明单位标准”,并在当地和本系统的创建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肥东县文明单位的评选不搞终身制,获得2015—2016年度“肥东县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需重新参加本届申报评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参评:1、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乱纪;2、经济严重亏损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3、发生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5、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在市级以上部门检查中严重丢分,造成不好影响的;6、对文明创建工作领导重视不够,推动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中因人为因素被扣分的;7、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1/3的。
(二)申报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基层单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或中国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有资格申报县级文明单位。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认为基本符合标准、条件的,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县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肥东县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和《肥东县文明单位测评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自我测评,自测得分在85分以上的,可填写申报表,并形成经验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和经验材料一式两份,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创建指导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fdwmbzdk@163.com。上届文明单位继续申报的必须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文明委提出复查申请,并领取《肥东县文明单位复查审批表》和《肥东县文明单位测评考核验收细则》,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材料(2000字以内)。复查表、自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创建指导科(逾期作自动放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fdwmbzdk@163.com。
2.内部公示。各单位在申报期间,要在单位门前醒目位置将肥东县文明单位的标准以及县委宣传部创建指导科的电话、地址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评议。
3.考核验收。根据评选标准,对各申报单位严格审查,并组织考核验收和复查。
4.征求意见。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候选名单。
5.社会公示。将候选名单在《合肥晚报·肥东晨刊》、中国·肥东门户网站、肥东文明网公示一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6.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县文明委名义命名为2017—2018年度“肥东县文明单位”,并适时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县文明委的工作安排,加强对申报评选单位的工作指导。要切实把此项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申报评选工作落到实处。各申报评选单位要以此次评选和复查为契机,注重创建过程,加强内部管理,把日常工作寓于创建活动中,切实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使评选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
2、坚持群众满意。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紧密依靠群众,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要坚持面向基层,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焕发创建热情上下功夫,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评选表彰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要把申报评选工作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结合起来,在工作内容、领域、载体、对象上抓好贯穿结合融入,全方位推进、全领域覆盖,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3、确保评选质量。要认真按照肥东县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纪律严明。要把评选表彰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使评选过程公平公开,表彰结果社会认可。注重考核申报单位在两年来围绕联系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共建、文明风尚行动、单位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参与社会治理及诚信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成效。要注重从基层申报单位中推荐,特别要注重从两新组织中培育和选拔新一届文明单位。要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严格审查。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则,不搞平均主义,注重考察日常工作,反对突击迎检。
附:
1、肥东县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1.docx
2、肥东县文明单位申报公示2.docx
3、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通联表3.docx
4、肥东县文明单位测评考核验收细则4.docx
5、肥东县文明单位复查审批表(4)5.docx
6、肥东县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3)6.docx
7、肥东县文明单位申报注意事项7.docx
8、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问卷调查表8.docx
肥东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